主貸人和次貸人離婚后怎么變更

導讀: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雙方就房產分割達成離婚協議而變更主貸人,銀行一般會同意,并配合辦理貸款合同變更手續。“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貸款人”的直系親屬,還必須是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所有者之一。但這一條對于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雙方在銀行進行的房屋貸款有記錄主貸人和次貸人,雙方如離婚后可進行協商將房屋過戶給一方由其進行房屋的剩余貸款的清償,當然房屋的所有權也隨之變更,希望大家要注意。那么主貸人和次貸人離婚后怎么變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雙方就房產分割達成離婚協議而變更主貸人,銀行一般會同意,并配合辦理貸款合同變更手續。“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貸款人”的直系親屬,還必須是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所有者之一。但這一條對于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雙方在銀行進行的房屋貸款有記錄主貸人和次貸人,雙方如離婚后可進行協商將房屋過戶給一方由其進行房屋的剩余貸款的清償,當然房屋的所有權也隨之變更,希望大家要注意。關于主貸人和次貸人離婚后怎么變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雙方就房產分割達成離婚協議而變更主貸人,銀行一般會同意,并配合辦理貸款合同變更手續。
但是,有些夫妻貸款周期較長,比如30年還貸期間,并且每個月還貸額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變更后的還貸人每月工資收入不足貸款金額的兩倍,銀行一般不會同意變更主貸人,除非當事人另行提供擔保人或采取其他擔保措施。
因此,夫妻在協議分割房產前要注意銀行對變更主貸人是否同意。另外,在辦理銀行貸款變更手續時,銀行一般會嚴格要求當事人雙方到場,一方到場銀行會拒絕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到場,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師)委托辦理變更手續,相關委托書必須辦理公證。
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人),另一方作為“共和貸款人”(常說的次貸人)。“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是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所有者之一。但這一條對于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
如果雙方是在結婚期間購買的房屋。雙方在銀行進行的房屋貸款有記錄主貸人和次貸人,雙方如離婚后可進行協商將房屋過戶給一方由其進行房屋的剩余貸款的清償,當然房屋的所有權也隨之變更,希望大家要注意。
民法典沒有明確規定主貸人一定擁有房產的所有權,離婚時房產的所有權歸誰,要根據當時買房的情況來判定。如果婚前首付是一方,貸款人是雙方,婚后只有主貸人還貸,房產證上只有主貸方的名字,那么房產歸一方。如果在婚后是雙方還貸,不論房產證是不是雙方的名字,分割房產時會按照當時出資的比例來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離婚時夫妻共有財產的分割和借款人或產權人沒關系,離婚協商分配或法院依法判決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