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還需要凍結財產嗎

導讀:
凍結財產其實就是財產保全,協議離婚是否需要凍結財產就是看是否符合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條件。利害關系人,即與被申請人發生爭議,或者認為權利受到被申請人侵犯的人;4、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如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在起訴前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那么協議離婚還需要凍結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凍結財產其實就是財產保全,協議離婚是否需要凍結財產就是看是否符合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條件。利害關系人,即與被申請人發生爭議,或者認為權利受到被申請人侵犯的人;4、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如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在起訴前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關于協議離婚還需要凍結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凍結財產其實就是財產保全,協議離婚是否需要凍結財產就是看是否符合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條件。
1、需要采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即申請人將來提起案件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
2、情況緊急,不立即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
3、由利害關系人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利害關系人,即與被申請人發生爭議,或者認為權利受到被申請人侵犯的人;
4、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如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在起訴前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通常可分為四個階段:
(1)起訴和受理。原告要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狀和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和證據等;
(2)審理前的準備。這部分主要是審判人員要做的工作,在受理案件之后、審理之前弄清雙方當事人的請求與答辯,調查、收集證據,通知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參加訴訟;
(3)開庭審理。即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確認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進行調解或判決;開庭審理又分為:
①準備階段,主要是查明案件能否進行實體審理的問題;
②法庭調查,主要是對雙方當事人提交的證據進行質證,對案情進行直接、全面調查;
③法庭辯論,主要是雙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對爭議焦點進行辯論;
④調解或判決。法官在審理和辯論的基礎上可進行調解,達成調節協議,審理即告終結;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依次判決。
(4)宣判。人民法院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到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