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現在需要冷靜期嗎

導讀:
到民政部門以后有的當事人對協議離婚的內容并不是很清楚也不知道它能產生什么效力只知道要解除婚姻關系而針對雙方達成的財產協議、財產分割協議、子女撫養等并不了解。男女雙方的智力水平、社會經驗、文化水平、家庭地位都不同會導致他們對協議離婚的這種法律后果會產生一些偏差在這種情況下給預備離婚者設置一個冷靜期有助于避免因沖動導致的不良后果。那么協議離婚現在需要冷靜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協議離婚一定要有冷靜期嗎
1、協議離婚要冷靜期,冷靜期是30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夫妻共同財產如何分割
1、對已認定的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具體地說:
(1)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該生產資料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2)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于發展生產、有利于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3)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分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4)婚后8年內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5)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6)婚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后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過兩年。
三、協議離婚需要一個月冷靜期嗎
協議離婚需要一個月冷靜期嗎
目前還不需要執行一個月離婚冷靜期但是從2021年1月1日開始協議離婚就需要經過一個月離婚冷靜期了。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民法典第1077條的規定如果夫妻雙方辦理離婚登記任意一方在30天內反悔都可以到民政局申請撤銷離婚登記即使30天期滿后只要有一方不到場離婚登記同樣無效。
為什么要設置離婚冷靜期
離婚不僅僅是身份的重大改變而且還涉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這都是大事情不是小事情。所以設立離婚冷靜期實際上就是用時間來保證離婚意思表示的真實。
實際上我們都知道到婚姻登記處去辦協議離婚的當事人的情緒是很復雜的有一部分人是經過反復的思量慎重考慮去離婚的他們屬于比較理性的人。還有一部分人確實是很沖動的兩個人吵架吵到一定程度誰也不服誰就要去離婚。到民政部門以后有的當事人對協議離婚的內容并不是很清楚也不知道它能產生什么效力只知道要解除婚姻關系而針對雙方達成的財產協議、財產分割協議、子女撫養等并不了解。男女雙方的智力水平、社會經驗、文化水平、家庭地位都不同會導致他們對協議離婚的這種法律后果會產生一些偏差在這種情況下給預備離婚者設置一個冷靜期有助于避免因沖動導致的不良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