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需要什么特殊條件

導讀:
1、協議離婚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一)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四)協議離婚要求男女雙方對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2、訴訟離婚的條件《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1、首先向法院申請離婚訴訟,收集有關資料,法院立案。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那么離婚案件需要什么特殊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協議離婚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一)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四)協議離婚要求男女雙方對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2、訴訟離婚的條件《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1、首先向法院申請離婚訴訟,收集有關資料,法院立案。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關于離婚案件需要什么特殊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我國,離婚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
1、協議離婚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一)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必須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主觀上確實是自愿。
(三)協議離婚時還必須對子女問題作出適當處理。
(四)協議離婚要求男女雙方對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2、訴訟離婚的條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應準備、提供以下法律文書和證據材料:
(一)要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系的民事起訴狀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
(二)《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三份,復印件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交給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交給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三份,復印件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
(六)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離婚必備條件的證據材料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張自己訴訟請求成立的證據材料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一份。
1、首先向法院申請離婚訴訟,收集有關資料,法院立案。
2、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3、法庭審理階段。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主持調解;調解無效,判決,離婚訴訟結束。
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