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轉移存款怎么才能有效

導讀:
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那么離婚轉移存款怎么才能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關于離婚轉移存款怎么才能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轉移存款。這種轉移比較簡單,一般會設立新的賬戶,通過長期將存款轉移到新辦理的賬戶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覺,且不知道新的賬戶存在,很難查到對方賬戶中的財產。有些更徹底一些,直接拿出現金來操作。
2、用私下贈予財產轉移,這種需要人配合,但對于轉移的人來說風險也是很高的。
3、轉移房產。一般是私自隱匿擁有的房產信息、私自將房產過戶到他人名下,套取現金。這種方法表面上看并不是很高明,因為在整個交易過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會在房地產交易中心,一查就知道,而且歷時比較長,但它有個很好的長處就是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套取大量現金,并尋找消耗的理由進行掩飾。
4、轉移公司資產或股權。有轉移公司流動資金、制造虛假“借款”等,具體說來就是將自己所占股權化小或化零,造成沒有股權或甚至欠外債的表象,相對于其他的,公司類轉移,可以說是技術性比較高,而且操作空間比較大。
1、離婚訴訟期間一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財產保全。
2、《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3、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4、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相關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2、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