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生病男方能離婚嗎

導讀:
女方生病男方是可以提出訴訟離婚的,但法院受不受理就是另外一回事,在實踐中因一方的病提起離婚法院一般是不受理的。在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中,這一條主要是針對男方或女方在結婚時并不是自愿結婚的,這種情況來說的,在這一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下又可以分出3種不同的情況。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辦理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一方與他人通奸或非法同居經教育不改者,無過錯方提出離婚;或過錯方提出離婚,對方不同意,或經教育、處分,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再次提出離婚。那么女方生病男方能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女方生病男方是可以提出訴訟離婚的,但法院受不受理就是另外一回事,在實踐中因一方的病提起離婚法院一般是不受理的。在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中,這一條主要是針對男方或女方在結婚時并不是自愿結婚的,這種情況來說的,在這一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下又可以分出3種不同的情況。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辦理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一方與他人通奸或非法同居經教育不改者,無過錯方提出離婚;或過錯方提出離婚,對方不同意,或經教育、處分,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再次提出離婚。關于女方生病男方能離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女方生病男方是可以提出訴訟離婚的,但法院受不受理就是另外一回事,在實踐中因一方的病提起離婚法院一般是不受理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在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中,這一條主要是針對男方或女方在結婚時并不是自愿結婚的,這種情況來說的,在這一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下又可以分出3種不同的情況。
(1)包辦、買賣婚姻,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然生活多年但婚后確實沒有建立夫妻感情。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確實難以共同生活的。
(3)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辦理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
(1)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
(2)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分居滿一年。
在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中,此條是針對夫妻關系的本質而言的,男女雙方在結婚之后如果出現以上兩種情況,那么婚姻再繼續下去,也許就是一種對彼此的束縛,因此法院一般判離。
在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中,夫妻一方所做的某些行為也是導致雙方走向離婚的重要原因,具體分為4種情況:
(1)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
(2)一方與他人通奸或非法同居經教育不改者,無過錯方提出離婚;或過錯方提出離婚,對方不同意,或經教育、處分,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再次提出離婚。
(3)一方有賭博、好逸惡勞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
(4)受對方虐待、遺棄或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1).請求離婚;(2).小孩的撫養問題;(3).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當事人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原告開庭時間,原告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調解,開庭時也會問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雙方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這樣的話,一般是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