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離家的法律后果

導讀:
離婚后不離家的情形會形成同居關系,而同居關系產生的一些法律問題受不受法律保護,要依據具的情況而定,可適用同居關系司法解釋的規定處理。經調解和好或撤訴的,確認婚姻關系有效,發給調解書或裁定書;經調解不能和好的,應調解或判決準予離婚。離婚后的夫妻無法分割動遷后的新房,只能離婚不離房仍蝸居在一起。根據庭審情況,會再次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那么離婚不離家的法律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不離家的情形會形成同居關系,而同居關系產生的一些法律問題受不受法律保護,要依據具的情況而定,可適用同居關系司法解釋的規定處理。經調解和好或撤訴的,確認婚姻關系有效,發給調解書或裁定書;經調解不能和好的,應調解或判決準予離婚。離婚后的夫妻無法分割動遷后的新房,只能離婚不離房仍蝸居在一起。根據庭審情況,會再次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關于離婚不離家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不離家的情形會形成同居關系,而同居關系產生的一些法律問題受不受法律保護,要依據具的情況而定,可適用同居關系司法解釋的規定處理。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
1、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系對待。
2、離婚后雙方未再婚,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應解除其非法同居關系。
3、已登記結婚的一方又與第三人形成事實婚姻關系,或事實婚姻關系的一方又與第三人登記結婚,或事實婚姻關系的一方又與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實婚姻關系,凡前一個婚姻關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無論其重婚行為是否構成重婚罪,均應解除后一個婚姻關系。前一個婚姻關系的一方如要求處理離婚問題,應根據其婚姻關系的具體情況進行調解或者作出判決。
4、審理事實婚姻關系的離婚案件,應當先進行調解。經調解和好或撤訴的,確認婚姻關系有效,發給調解書或裁定書;經調解不能和好的,應調解或判決準予離婚。
1、經濟原因。有的夫妻因本人工資收入不高,離婚后若單獨在外租房,扣除本人日常生活開支,還要按月支付孩子撫養費(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生活拮據。有的外來媳無固定收入來源,生活尤為困難。
2、政策原因。曾經有的家庭為了買房子假離婚,由于新房鑰匙遲遲領不到,夫妻長期處于分居狀態。沒有了結婚證書的束縛,男人一不留神就出了軌。新房子還沒住進去,好好的一個家卻散了。房子固然重要,但能比一個完整的家更重要嗎?!有人為了生孩子假結婚,有人為了獲取低保、取暖費假離婚,有人為了買房假離婚……我們的一些制度建設尚有漏洞,有越來越多的人,不再把婚姻當成一樁嚴肅的事情。還有的為了多拿幾萬元的拆遷補償款,“閃電離婚”如愿以償??僧斉礁吒吲d興打算復婚時,男方卻和“小三”偷偷結婚。為了區區一杯羹,女方賠上了苦心經營的婚姻,面對丈夫的決絕,只能暗自吞咽苦果。
3、環境原因。離婚后的夫妻無法分割動遷后的新房,只能離婚不離房仍蝸居在一起。有的外來媳離婚后戶口暫時無處遷移,又從感情上離不開孩子只能與前夫商議借宿在婚姻原址做生活保姆。
4、主觀心理原因。有些夫妻感情尚未真正徹底決裂,只不過是家庭矛盾積怨很深,一方不得不采用離婚方式來懲戒對方,給雙方都有一個緩沖,能夠有一個冷靜思考的時間和空間,在情感上也能得到舒緩。
5、其他客觀原因。有些夫妻為規避個人經營經濟債務、賭債或高利貸,生怕連累妻子和孩子。
1、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提出離婚訴訟請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關的材料;
2、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3、法院對當事人進行調解;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
4、調解不成法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
5、根據庭審情況判決。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會再次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