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糾紛民事判決書范本

導讀:
原告XXX與被告XXX離婚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被告及第三人與被告代理人均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XXX中級人民法院。那么離婚糾紛民事判決書范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原告XXX與被告XXX離婚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被告及第三人與被告代理人均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XXX中級人民法院。關于離婚糾紛民事判決書范本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XX)XX初字第xxx號
原告XXX,又名XXX,性別,民族。
被告XXX,又名XXX,性別,民族。
委托代理人XX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第三人XXX,又名XXX,性別,民族。
原告XXX與被告XXX離婚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被告及第三人與被告代理人均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XXXXX,我認為我們感情已破裂,要求離婚。
被告辯稱:XXXX
第三人述稱:XXXX。
經審理查明:XXXX原告訴訟來院要求離婚。
上述事實有雙方當事人陳述、婚約、結婚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等在卷佐證。
本院認為,原、被告婚前相互了解不夠,婚姻基礎差,性格差異大,婚后未能建立起真摯的夫妻感情,雙方均認為夫妻關系已無法維系,原告要求離婚應予準許。由于雙方結婚時間短,未生育子女,且第三人收受彩禮給被告家庭生產生活造成較大困難,故予以酌情返還被告部分彩禮。據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1、準予XXX與XXX離婚;
2、第三人XXX返還XXX彩禮人民幣XXX元。
案件受理費100元,由XXX、XXX各承擔50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XXX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XXX
審判員:XXX
審判員:XXX
(時間)
書記員:XXX
1、缺乏婚姻基礎而引起的離婚糾紛。此類離婚糾紛,主要是出于包辦、買賣婚姻、借婚姻索取財物以及草率結婚等原因而引發的。當事人缺乏應有的婚姻基礎,如果婚后未建立起感情,很容易引起離婚糾紛。
2、剝削階級思想而引起的離婚糾紛。因剝削階級思想而引起的離婚糾紛,主要是指封建思想和資產階級思想所造成的離婚糾紛。受剝削階級思想影響的可能是一方,也可能是當事人雙方。在我國現階段,婚姻家庭關系中的封建傳統仍有一定的影響,男方有嚴重的夫權思想,打罵、虐待女方,限制或干涉女方參加社會活動,致使女方不堪忍受提出離婚的,還占有一定比例。
3、一方的違法犯罪行為而引起的離婚糾紛。因一方犯罪服刑而引起的離婚糾紛情況不一;有的是夫妻感情尚好,一方犯罪后,對方出于思想顧慮,要求劃清界限,或者遇到實際困難而提出離婚;有的是夫妻原已長期不和睦,一方犯罪后對方即提出離婚;有的是由于一方累次犯罪,或犯強奸罪、重婚罪等,傷害了另一方的感情等等。
4、一方患精神病或有生理缺陷而引起的離婚糾紛。
5、其他緣由導致夫妻感情惡化而引起的離婚糾紛。此類離婚糾紛包括因家庭經濟問題、子女問題、贍養老人問題而引發的,也包括因性格不投、志趣不合、感情淡化或變異而引發的糾紛。
目前,各地律師接手離婚案件收費不一。經濟不發達地區的律師收費起價一般500元到1000元;經濟發達地區,如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律師收費相對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師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個離婚案件;有的律師起價卻能達到一萬。根據案件爭議標的額的不同,律師收費也有差異。北京律師打婚姻官司收費的中等價位一般在5000元左右,因此,如果律師收費在這個范圍之內,筆者認為都應當算是非常正常的。至于請哪個律師代理,要看該律師的背景、工作經驗、業務水平了,這需要由當事人與律師接觸后自己感覺,再借以其他信息自己確定。目前律師收費一般有兩種:
其一,以一個數額起價,再根據超過一定數額的爭議財產加收一定費用。
比如,某律師的收費標準是5000元起價。也就是說,不論案件爭議金額再小,甚至沒有爭議共同財產,起價的收費額就是5000元。如果爭議財產超過50萬元,超出部門還要加收一定比例。這個百分比有的律師是1,有的律師是2。還有的律師是根據不同的爭議額再超額累進,這里不再詳述。總之,是家里財產越多,律師收費的價格可能就會越高。
其二,風險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費用,再確定一個打回財產數額的收費額度。
這種案件一般適用于爭議焦點在于財產分割的案件,這種案件一般難度在于共同財產的取證或執行。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況或銀行存款情況,或公司股權持有情況,或另一方的財產分散在各個省市甚至各個國家,需要律師做大量調查取證工作。為了刺激律師工作積極性,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先由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啟動資金(一般5000元左右),而后律師再調取相關證據,查找對方財產,做財產保全工作,一直負責至案件判決后的執行。在執行回來的財產中,律師提取一定比例的報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