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延期與工程延誤一樣嗎

導讀:
工程延期的審批程序a、當工程延期事件發生后,承包單位應在合同規定的有效期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c、監理工程師收到該報告后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準確地確定出工程延期時間。j、監理工程師在作出臨時工程延期批準或最終工程延期批準之前,均應與業主和承包單位進行協商。那么工程延期與工程延誤一樣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程延期的審批程序a、當工程延期事件發生后,承包單位應在合同規定的有效期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c、監理工程師收到該報告后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準確地確定出工程延期時間。j、監理工程師在作出臨時工程延期批準或最終工程延期批準之前,均應與業主和承包單位進行協商。關于工程延期與工程延誤一樣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工程延期與工程延誤的區別
工程延期——承包單位不僅有權要求延長工期,而且還有權向業主提出賠償費用的要求以彌補由此造成的額外損失。
工程延誤——損失由承包單位承擔。同時,業主還有權對承包單位施行誤期違約罰款。
2、工程延期的申報與審批
(1)申報工程延期的條件
a、監理工程師發出工程變更指令而導致工程量增加;
b、合同所涉及的任何可能造成工程延期的原因,如延期交圖、工程暫停、對合格工程的
c、離檢查及不利的外界條件等;
d、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e、由業主造成的任何延誤、干擾或障礙,如未及時提供施工場地、未及時付款等;
f、除承包單位自身以外的其他任何原因。
(2)工程延期的審批程序
a、當工程延期事件發生后,承包單位應在合同規定的有效期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即工程延期意向通知)。
b、承包單位應在合同規定的有效期內(或監理工程師可能同意的合理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申述報告(延期理由及依據)。
c、監理工程師收到該報告后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準確地確定出工程延期時間。
d、當延期事件具有持續性,承包單位在合同規定的有效期內不能提交最終詳細的申訴報告時,應先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階段性詳情報告。
e、監理工程師應在調查核實階段性報告的基礎上,盡快作出延長工期的臨時決定。
f、臨時決定的延期時間不宜太長,一般不超過最終批準的延期時間。
g、待延期事件結束后,承包單位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最終的詳情報告。
h、監理工程師應復查詳情報告的全部內容,然后確定該延期事件所需要的延期時間。
i、如果遇到比較復雜的延期事件,先作出臨時延期的決定,然后再作出最后決定的辦法。
j、監理工程師在作出臨時工程延期批準或最終工程延期批準之前,均應與業主和承包單位進行協商。
3、工程延期的審批原則
監理工程師在審批工程延期時應遵循下列原則:
(1)合同條件工程延期必須符合合同條件——監理工程師審批工程延期的一條根本原則。(導致工期拖延的原因確實屬于承包單位自身以外)
(2)影響工期只有當所延長的時間超過其相應的總時差時,才能批準工程延期。關鍵線路并非固定不變,會隨著工程的進展和情況的變化而轉移。監理工程師應以承包單位提交的、經自己審核后的施工進度計劃(不斷調整后)為依據來決定是否批準工程延期。
(3)實際情況承包單位應對延期事件發生后的各類有關細節進行詳細記載,并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報告。
(4)監理工程師也應對施工現場進行詳細考察和分析,并做好有關記錄,以便為合理確定工程延期時間提供可靠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