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履約擔保比例的計算標準

導讀:
履約保證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違約時,賠償招標人的損失,也即如果承包商違約,將喪失收回履約保證金的權利,且并不以此為限。那么廈門履約擔保比例的計算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履約保證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違約時,賠償招標人的損失,也即如果承包商違約,將喪失收回履約保證金的權利,且并不以此為限。關于廈門履約擔保比例的計算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履約確保金的數目要大于合同預付款數目,以躲避可能存在的危險;
2、履約確保金的數目要與投標確保金相等或稍高,技術含量高、不能準時履約將會給收購人帶來巨大丟失的項目,要恰當進步履約確保金數額;
3、履約確保金數額的斷定要與合同付款條件聯系起來,開始想象兩者之間應該成反比聯系,即分階段付款條件對供貨商有利時,履約確保金應該多收,反之則少收。
履約確保金是履約擔保方法之一。而履約擔保是工程發包人為避免承攬人在合同實行過程中違背合同規則或違約,并彌補給發包人形成的經濟丟失。其方法有履約確保金、履約銀行保函和履約擔保書三種。
投標人和中標的投標人在簽定合同后,即成為承受承攬人和承攬人。承攬人必須向承受承攬人供給銀行開立的履約保函,金額一般為合同金額的10%-15%,以確保承攬人按合同條款履約。不然,由銀行擔任補償一定金額,最高不超越履約保函的總金額。
1、招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出中標單位提交履約保證金時,此項條款方為有效,如果在招標書中沒有明確規定,在中標后不得追加。這就維護了招標中要約的真實性和投標人的權益,工程招標人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選擇對該項工程是否投標。因此,履約保證金具有選擇性。
2、履約保證金不同于定金,履約保證金的目的是擔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擔保工期和質量符合合同的約定。承包商順利履行完畢自己的義務,招標人必須全額返還承包商。履約保證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違約時,賠償招標人的損失,也即如果承包商違約,將喪失收回履約保證金的權利,且并不以此為限。
3、履約保證金強調的是保證招標方的利益或投資者的利益,這種保證既可由中標的承建商承擔,也可由第三方承擔,但須招標方認可方為有效,由此產生第三方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具有替代性。當中標人違約時,中標人的賠償責任由第三方承擔。
4、履約保證金的比例是有規定的,其比例為工程造價的5%~10%,具體執行比例由招標方根據工程造價情況確定,一般情況是工程造價越高比例應該越低,因此具有相對的固定性,招標人不能漫天要價,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