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死亡人數等級分類是什么

導讀: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十二條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為一般事故。那么事故死亡人數等級分類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十二條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為一般事故。關于事故死亡人數等級分類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
第十二條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為一般事故。除前款規定外,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可以對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作出補充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