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利息如何計算

導讀:
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時,除應承擔向債權人繼續支付工程款的責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那么工程欠款利息如何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時,除應承擔向債權人繼續支付工程款的責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關于工程欠款利息如何計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與欠款人進行協商
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處于比較強勢的地位,無論是發包人欠款,還是轉包人、違法分包人欠款,他們都有各種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質量有問題、工程延期、發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轉包人或違法分包人攜款潛逃、發包人拒不結算、拒不驗收等等,但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根本理由。
2、找追債公司幫助
在欠款人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情況下,部分被欠款人選擇請求追債公司的幫助,來協助要回工程欠款。在實踐中,這種方式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因為本身追債公司的合法性就存在一定的問題。根據我國目前的相關法律規定,追債公司一直游離于法律的灰色地帶,在追債公司本身存在合法性問題的前提下,其從事的追債行為,很難保證其完全合法。
3、法律途徑
所謂法律途徑,無非是指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等待法院判決之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違約金有約定按約定,沒有約定的,參照實際損失計算。
1、利息屬于法定孳息。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時,除應承擔向債權人繼續支付工程款的責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這是法律規定的做為債務人的發包人應承擔的法定義務,毋需雙方約定。
2、對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記付標準,司法解釋兼顧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則,規定當事人對利息計算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3、利息從應付工程款之日計付。對于如何確定“應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釋區分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了規定:
(1)當事人對工程款支付時間有約定的,應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以雙方約定的付款時間作為計付利息的開始時間。
(2)當事人對工程款的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應視為付款時間:
①建設工程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
②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
(3)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