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利息的計算標準是怎樣的,應該怎樣計算?

導讀:
工程欠款利息的計算標準是怎樣的,應該怎樣計算?
辛辛苦苦干了很久卻被拖欠工程款,在當下我們的生活中這種情況是非常常見的。發包方由于各種原因無法及時的與承包方結清工資款,這時候需要給付工程款的利息的,那么,工程欠款的利息計算標準是什么?
網友咨詢:建筑工程欠款利息如何計算?有什么標準嗎?
山東鵬哲律師事務所李新超律師解答:
工程欠款利息的計算標準是:對于欠付工程價款的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利息從應付工程款之日計付。
利息的計算,利息計算一般按月計算,按照雙方約定的利率計算。計算方法:欠款總數X利率=月利息欠款總數X利率X月數=總利息。欠款總數+總利息=應還款總數。
李新超律師解析:
利息屬于法定孳息。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時,除應承擔向債權人繼續支付工程款的責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對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記付標準,司法解釋兼顧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則,規定當事人對利息計算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應付工程款之日的確定:
1、當事人對工程款支付時間有約定的,應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以雙方約定的付款時間作為計付利息的開始時間。
2、當事人對工程款的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應視為付款時間:
(1)建設工程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
(2)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
(3)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
墊資的計息時間:
1、如果沒有約定計息時間,工程已經交付的,以交付之日開始計息;
2、工程沒有交付的以提交竣工報告之日開始計息;
3、工程沒有交付,價款也沒有結算的,從起訴之日開始計息。
(一)工程款被拖欠:行政措施
1、資金審查
政府有關部門應對建設單位上報的項目進行嚴格審查,尤其是投資能力的審查,嚴格執行先落實資金,后上項目的原則,嚴格審查上報項目的資金落實情況。因主管部門審查不詳,導致不良后果的,也要追究主管部門和主辦人員的行政責任。
2、項目審批
政府有關部門對建設單位擬建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一定要嚴格遵守審批、審核程序,并委托在關咨詢公司進行評估、審計,然后按行政程序審批,重大項目還可聘請國內外專家咨詢。從而,避免出現重復建設及其他問題。
3、市場整頓
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經濟秩序是建筑業改革、發展、穩定的大事。各級計劃、和建設部門都要認真執行國務院關于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法行政,并把清欠工程款當作一項任務來抓。
(二)工程款被拖欠:經濟措施
1、工程擔保
工程擔保主要有投標擔保、改造擔保、付款擔保及分包擔保。付款擔保是指建設單位和承擔擔保的第三方與承包單位簽訂擔保合同,保證建設單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一種擔保方式。承包單位有權要求住所合同向第三方提供承保建設單位未支付的款項,以保障自己債權的實現。
2、結算中心
所謂工程結算中心,是指由政府或銀行出面組織的工程結算交易系統,由結算中心根據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的驗收計價等合法手續直接將工程款撥付給施工單位,這樣既可以直接辦理工程款撥付,還可以監控項目資金落實情況,減少拖欠。
李新超,男,1973年出生,畢業于山東大學,法學專業,2009年通過司法考試,2010年執業,執行期間辦理了大量案件,在刑事辯護,民事訴訟中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友情提示:如有法律問題可以在線律師咨詢,3-5分鐘100%解答您的法律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