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發展現狀

導讀:
民間借貸是指在非金融主體之間進行的拆借行為,在日益發展的市場經濟下,個人、企業的發展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流動,而金融機構在貸款上的嚴格要求使得眾多主體只能望而卻步。但是,民間借貸的發展卻是法律所始料未及的,也因而在發展過程中,它是缺乏應有的限制和約束,是存在諸多的問題的。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那么民間借貸發展現狀。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是指在非金融主體之間進行的拆借行為,在日益發展的市場經濟下,個人、企業的發展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流動,而金融機構在貸款上的嚴格要求使得眾多主體只能望而卻步。但是,民間借貸的發展卻是法律所始料未及的,也因而在發展過程中,它是缺乏應有的限制和約束,是存在諸多的問題的。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關于民間借貸發展現狀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是指在非金融主體之間進行的拆借行為,在日益發展的市場經濟下,個人、企業的發展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流動,而金融機構在貸款上的嚴格要求使得眾多主體只能望而卻步。民間借貸的出現,就是彌補當前的經濟體系,為那些被金融機構排除在外,但又確實需要足夠資金的企業提供了發展的機會,因而,可以說,民間借貸是作為正規金融的補充而存在的。但是,民間借貸的發展卻是法律所始料未及的,也因而在發展過程中,它是缺乏應有的限制和約束,是存在諸多的問題的。據2010年的調查,我國當前民間借貸數額占據了包括正規金融在內的借貸市場的5.6%,達到了2.4億萬元。以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為例,2008年該院共受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933件,2009年共受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1112件,同比增長19.19%;2010年共受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1192件,同比增長7.19%;2011年受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1194件,同比略有增長。此外關于某基層法院近五年的立案標的數據也可表明,2009至2011年度民間借貸案件立案標的基本持平,平均額度為2500萬元上下,而2012年、2013年民間借貸案件立案標的相較于2009至2011年的2500萬元,分別增長了66%(4150萬元)、184%(7100萬元)。以上數據表明,實踐中涉案標的超過100萬元已經稀松平常。
1、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借貸雙方對于利息問題在借款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無償借貸的性質。債務人在借款期限屆滿之前償還或者在未約定還款期限時,并且在債權人要求還款時,在合理期限內還款的,不支付利息。
2、在有息借貸中,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中明確規定;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否則不受法律保護。這條規定在司法實踐中具備一定的懲罰性,如果違反了該規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為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當初約定的倍數,本來可以主張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如果無法找到訴訟時效中斷的證據,只能尋找其他的救濟方式。一般來說,債權只有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限內主張,才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在債務人及時行使時效抗辯權的情況下,無論是公力救濟還是私力救濟,已無適用之意義。
1、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爭取債務人自愿還款或達成還款協議。
首先,爭取債務人自愿還款。按照我國《民法總則》的理論,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消滅的僅僅是債權人的勝訴權,權利并沒有喪失。超過訴訟時效后如果債務人自愿履行債務,債權人便可接受債務人的清償而使債權得到滿足;債務人在清償債務后,不得以債權已過訴訟時效為由,要求債權人返還財產。
其次,爭取債務人與債權人達成還款協議。
2、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