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調解是什么

導讀: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安機關在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按照規定需要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調解是什么,交通事故糾紛調解程序是什么,什么情況終止交通事故的賠償調解,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方式是什么,下面就由小編解答。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調解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安機關在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按照規定需要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調解是什么,交通事故糾紛調解程序是什么,什么情況終止交通事故的賠償調解,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方式是什么,下面就由小編解答。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調解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安機關在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按照規定需要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那么交通事故責任調解是什么,交通事故糾紛調解程序是什么,什么情況終止交通事故的賠償調解,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方式是什么,下面就由小編解答。
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二)聽取當事人各方的請求
(三)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四)計算損害賠償的數額,確定各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的比例,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執行,財產損失的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五)確定賠償履行方式及期限。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并記錄在案:
(一)在調解期間有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調解的;
(三)一方當事人調解過程中退出調解的
1、交警主持調解,這種比較常見,事故后雙方愿意協商,爭議不大的,涉及傷殘的一般交警是不給調解的,交警主持雙方調解,達成協議的直接在事故認定書上達成調解方案。
2、保險公司主持調解的,這種部分保險公司在搞,比如平安,雙方可以到保險公司找理賠人員協調,看能否達成協議,如可以的,雙方可以直接簽訂協議,保險公司將賠款直接轉給傷者。或者雙方依據調解內容到交警隊出具調解書都可以。
3、雙方協商不了的,只能起訴了,起訴后法院一般對交通事故也先主張調解,能達成一致的,則由法院出具調解書。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發生后,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幾乎是必經程序,只有進行調解才能確定雙方的賠償數額等,調解不成的,一方當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訴訟。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責任調解是什么內容。謝謝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