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該如何進行調解

導讀:
調解的時間地點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與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的,如果一方當事人不能在預定的時間參加調解,可以在預定的調解時間前一日通知承辦調解的交通警察,請求變更調解時間。由承辦調解案件的交通警察再與其他當事人協商確定一個新的調解時間。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案件受理后,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3、開庭審理。那么交通事故該如何進行調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調解的時間地點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與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的,如果一方當事人不能在預定的時間參加調解,可以在預定的調解時間前一日通知承辦調解的交通警察,請求變更調解時間。由承辦調解案件的交通警察再與其他當事人協商確定一個新的調解時間。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案件受理后,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3、開庭審理。關于交通事故該如何進行調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來說在駕駛過程中,只要駕駛員能夠保證其遵守交通法規來行駛,那么較多的交通事故就能夠避免,但是還是有著較多的交通事故發生的,而發生了交通事故應該怎么處理,那么今天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交通事故該如何進行調解以及相關問題的解答是怎樣吧!
應當與當事人約定調解的時間、地點,并于調解時間3日前通知當事人。調解的時間地點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與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的,如果一方當事人不能在預定的時間參加調解,可以在預定的調解時間前一日通知承辦調解的交通警察,請求變更調解時間。由承辦調解案件的交通警察再與其他當事人協商確定一個新的調解時間。但新的調解時間必須在調解規定的10天時間限定之內。
1、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訴。案件受理后,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3、開庭審理。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4、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5、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6、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調解書,雙方當事人在調解筆錄上簽字后生效(注意:現在修改了,只要在調解筆錄上簽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領調解書時才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7、判決。同意裁判裁定,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看到這里,小編相信你也了解了相關的知識內容了,因此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交通事故雙方是可以進行和解來解決的,解決不了就可以通知交警部門,從而調解處理,好了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該如何進行調解的相關內容,如果你還有疑問,可以咨詢我們的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