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應按什么程序進行

導讀:
交通事故調解應按什么程序進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了當事人的調解申請后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對交通事故進行調解。通知一般采用書面形式采用口頭形式的要計入調解筆錄損害賠償的調解參加人包括交通事故的當事人交通事故傷亡者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交通事故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人員。其中委托代理人參加調解必須向辦案人員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一般采用公開的方式進行允許他人旁聽但當事人要求不公開的不應當公開進行。那么交通事故調解應按什么程序進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調解應按什么程序進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了當事人的調解申請后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對交通事故進行調解。通知一般采用書面形式采用口頭形式的要計入調解筆錄損害賠償的調解參加人包括交通事故的當事人交通事故傷亡者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交通事故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人員。其中委托代理人參加調解必須向辦案人員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一般采用公開的方式進行允許他人旁聽但當事人要求不公開的不應當公開進行。關于交通事故調解應按什么程序進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調解應按什么程序進行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了當事人的調解申請后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對交通事故進行調解。
1、應當與當事人約定調解的時間、地點并于調解時間3日前通知當事人。調解的時間地點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與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的如果一方當事人不能在預定的時間參加調解可以在預定的調解時間前一日通知承辦調解的交通警察請求變更調解時間。由承辦調解案件的交通警察再與其他當事人協商確定一個新的調解時間。但新的調解時間必須在調解規定的10天時間限定之內。
2、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調解。通知一般采用書面形式采用口頭形式的要計入調解筆錄損害賠償的調解參加人包括交通事故的當事人交通事故傷亡者的近親屬或者監護人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交通事故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人員。其中委托代理人參加調解必須向辦案人員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調解參加人必須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之后才能參加調解且一方人數不得超過3人。
3、必須在法定的期限內進行調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4、公開公正地進行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一般采用公開的方式進行允許他人旁聽但當事人要求不公開的不應當公開進行。為了保證調解的公正性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指派2名警察主持調解。同時調解還要遵守下列程序性規定
(1)介紹交通事故的基本情況
(2)宣讀交通事故認定書
(3)分析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
(4)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當事人的責任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規定確定各方當事人分擔的數額
(5)確定賠償方式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交通事故調解的簡易程序是什么
簡易調解程序與一般程序的區別在于簡易程序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處理。
交通管理部門一般會采用簡易程序處理的情況有兩種
1、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或者是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基本事實清楚的如果當事人對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不及時撤離現場或當事人撤離現場后經協商未達成協議的。
2、受傷人員認為自己傷情輕微但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僅對賠償有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