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派出所調查嗎

導讀:
交通事故屬于民事糾紛,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不屬于派出所管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那么交通事故派出所調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屬于民事糾紛,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不屬于派出所管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關于交通事故派出所調查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是不是由派出所調查呢?對于這個問題,一般來說,交通事故是由當地的交警部門進行一個管理的,很少需要通過派出所來進行調查,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他也是屬于民事糾紛的范疇,只要不涉及到人身傷害的一些問題的話,所以一般來說還是屬于交警部門來進行管理。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帶來交通事故派出所調查嗎的詳細知識,希望幫助到大家。
交通事故屬于民事糾紛,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不屬于派出所管轄。
所謂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可處分性的),是處理平等主體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所以所有違反這一概念的行為就會引起民事糾紛。民事糾紛分為兩大內容:一類是財產關系方面的民事糾紛,另一類是人身關系的民事糾紛。其解決機制有自力救濟、社會救濟、公力救濟。因此,交通事故派出所無權處理,只能進行調解。
發生了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有關單位、有關行政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
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
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交通事故派出所調查嗎的相關知識,發生了交通事故,一般來說,我們可以撥打交警的報警電話,讓讓交警部門到現場進行一個交通事故的處理。大家還有相關的問題歡迎咨詢相關欄目的專業律師,他們會為你做出專業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