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現場保護的程序

導讀:
做好現場保護工作是保安員的一項職責和任務。保安員得知發生案件或事故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護,并同時向公安機關或單位保衛部門報告。刑事犯罪現場的保護(一)刑事犯罪現場保護的任務1。封鎖看守現場,布置警戒,維持秩序。在現場勘查人員到達以后,保安人員應主動、及時向勘查人員提供發現案件、發生經過、現場保護以及其他掌握的有關現場的一切情況。那么交通事故現場保護的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做好現場保護工作是保安員的一項職責和任務。保安員得知發生案件或事故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護,并同時向公安機關或單位保衛部門報告。刑事犯罪現場的保護(一)刑事犯罪現場保護的任務1。封鎖看守現場,布置警戒,維持秩序。在現場勘查人員到達以后,保安人員應主動、及時向勘查人員提供發現案件、發生經過、現場保護以及其他掌握的有關現場的一切情況。關于交通事故現場保護的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核心內容:保護好交通事故現場是協助公安機關及時查破案件和有關部門鑒定處理好事故的前提。那么保護好交通事故現場需要遵循什么程序或有什么方法呢?下面由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保護犯罪現場,并立即通知公安機關派員勘察。”保安人員在自己執勤轄區內如果發現刑事案件、事故,更應擔負好保護現場的工作,為公安機關破案創造條件。
一.現場保護概述
現場保護是指案件或事故發生后,及時采取警戒封鎖等措施,使犯罪現場或事故現場保持發現時的原始狀態。做好現場保護工作是保安員的一項職責和任務。及時保護好現場,是協助公安機關及時查破案件和有關部門鑒定處理好事故的前提。保安員得知發生案件或事故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護,并同時向公安機關或單位保衛部門報告。
二。刑事犯罪現場的保護
(一)刑事犯罪現場保護的任務
1。封鎖看守現場,布置警戒,維持秩序。在公安人員到達勘查之前,應根據現場內部狀態和周圍環境劃定保護區把犯罪現場封鎖起來,在保護區周圍設崗警戒,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或滯留于現場,并用最快的方法及時報告公安保衛部門。
2。適時采取緊急措施。保護現場階段所采取的緊急措施包括:搶救人命、排除險情、排除交通障礙、監視控制犯罪嫌疑人等。
3。及時了解案件情況。保安員到達現場后應及時收集現場被保護前的各種情況;目擊人員對可疑人、可疑情況的議論、反映等,注意發現、搜集各種線索,必要時還可登記在場的有關證人以配合公安人員的后續調查。
4。向勘查人員作詳盡匯報。在現場勘查人員到達以后,保安人員應主動、及時向勘查人員提供發現案件、發生經過、現場保護以及其他掌握的有關現場的一切情況。包括現場保護前的情況及采取的保護措施,現場發生變動、變化的情況等。以便勘查人員采取相應的勘查對策和其他措施,使勘查工作有重點、有目的地進行和開展其他偵查活動。
(二)刑事犯罪現場保護的方法
刑事犯罪現場保護的方法,因犯罪現場類別不同,可分為室內現場保護方法和露天現場保護方法。
1。室內現場保護方法
室內犯罪現場,是指在非露天的建筑物內發生的各類刑事犯罪案件的地點和留有痕跡、物證的場所。對室內現場的保護,通常采取的措施如下:
(1)封鎖現場的出人口和通道。封鎖出入口,重點是現場中心所在的出人口;在門口、窗口和重要通道布置專人看守,如是雙向通道須全部封鎖,禁止一切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2)封鎖現場周圍地帶。在現場周圍劃出一定的警戒范圍,布置警戒,禁止圍觀人員*近現場,以防破壞現場外圍的犯罪痕跡物證。
(3)在實施封閉措施時,不能隨便移動門窗,并要特別注意門窗、門鎖、窗戶插銷上的痕跡是否遭到破壞。
(4)要求事主、目擊證人等候公安人員到場,待公安人員到達現場后,聽從公安人員的安排。
2。露天現場的保護方法
對于發生在室外的露天現場,通常是劃出一定的范圍布置警戒。保護范圍的大小原則上應包括犯罪分子實施侵害行為的地點和遺留有與侵害行為有關的痕跡物證的一切場所。實踐中通常的做法是先把范圍劃得略大一些,待勘查人員到達現場后根據情況進行調整。具體方法是:
(1)對于范圍不大的露天現場,可以在周圍繞以繩索或撒白灰等作警示標記,防止他人人內。
(2)對通過現場的道路,必要時可臨時中斷交通,指揮行人或車輛繞道而行。
(3)對現場上重要部位及現場進出口,應當設崗看守或者設置屏障遮擋。
(4)對院落內空地上的現場,可將大門關閉,如內有其他住戶,可以劃出通道方便住戶出入。
(5)當環境發生改變時(如天氣),要對現場上易變的痕跡物證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野外現場要防止牲畜、寵物進入現場破壞痕跡物證。
3?,F場痕跡物證的保護方法
無論是室內還是露天現場,對發現的尸體、血跡、手印、腳印、車輛痕跡以及被破壞的物體、作案工具或其他遺留物等,都要特別注意保護,以防止有關的痕跡物證受到損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