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債務的追討方式

導讀:
欠款訴訟終止后,債務人在法院判決之后仍拒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通過申請強制執行的方式,強制劃扣處置債務人的財產。如果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可以申請限制出入境以及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劃扣債務人財產。那么個人債務的追討方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欠款訴訟終止后,債務人在法院判決之后仍拒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通過申請強制執行的方式,強制劃扣處置債務人的財產。如果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可以申請限制出入境以及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劃扣債務人財產。關于個人債務的追討方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欠款訴訟。協商的方式不能實際解決問題的,只能采用訴訟的方式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可以到法院遞交起訴狀和相關的欠款的證據材料,在庭審過程中,雙方合意也可以進行調解。以法律強制力來實現債權。
3、財產保全。為了確保債權人的債權可以得到實現,可以通過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或者是訴訟保全的方式來防止債務人轉移債務,確保在訴訟之后能有債務人的財產實現債權。
4、強制執行。欠款訴訟終止后,債務人在法院判決之后仍拒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通過申請強制執行的方式,強制劃扣處置債務人的財產。
1、根據實際的情況填寫好起訴狀,并準備好基本的證據材料和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資料;
2、可以在開庭前申請訴訟財產保全,法院會通過保全申請書依法查詢并凍結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等財產。
3、庭審階段,原被告雙方進行法庭質證和辯論,針對證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辯論。
4、審判階段對于法院作出的判決不滿的,可以在一定的時限內上訴,有管轄權異議的,可以申請再審。
5、執行階段。如果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可以申請限制出入境以及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劃扣債務人財產。
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一般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二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就債務問題而言,就是從債務到期而對方拒不還債時起算的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