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認定書一方不簽字怎么辦

導讀:
有的當事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對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對方不簽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那么事故認定書一方不簽字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的當事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對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對方不簽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關于事故認定書一方不簽字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律中規定交警一般要在對事故進行勘察之后的10日之內,對事故責任作出認定,并且同時還要做出事故責任認定書,分別送達給當事人。那要是此時交通事故認定書一方不簽字的話,該認定書是否會發生法律效力呢?對此,小編整理了有關資料,為你做詳細解答。接下來小編將為您介紹事故認定書一方不簽字怎么辦的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有的當事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對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對方不簽字。當事人簽字與否,并不代表當事人對認定書的認可,這只是交警部門的一種送達方式。交警部門送達交通事故認定書有兩種方式:
1、直接送達,即由當事各方在送達回執上簽字后交與當事人;
2、當事人拒絕簽字的,可在七日內通過郵局郵寄送達,即視為已送達當事人。如果當事人對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有異議),可在接到認定書三日內向上級公安交警部門申請復核,復核內容寫清復核請求及理由和主要證據。當事人是否簽字,對以后事故損害索賠都不會受到影響。
按照目前法律之規定,事故認定書出來后交警無權扣車,且應當及時出具放車單。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交通事故認定書一方不簽字的,并不影響交通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效力,送達對方即可,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核。以上便是小編為您帶來的關于事故認定書一方不簽字怎么辦的相關知識,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問的可以咨詢的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