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要多久能出來

導讀: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可以申請復核。《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要多久能出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可以申請復核。《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關于交通事故認定書要多久能出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現實生活中經常會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所以我們在開車出行的時候一定要謹慎,但是由于現在車輛越來越多,駕駛員的開車水平也不一樣,所以也會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這時候就需要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接下來就由小編整理的關于交通事故認定書要多久能出來的相關內容。
基于不同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期限也不相同,具體如下:
1、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實簡單,責任清楚,負責處理的交警當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開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3、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4、對于作出事故責任認定的證據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5、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6、道路交通事故成因無法查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認定書不需要雙方到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