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書的復議是怎樣

導讀:
當事人收到公安機關送達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需要前往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然后結案,如果對責任認定書不服的,公安機關必須告知當事人可以申請復核的權利,那么交通事故責任書的復議是怎樣,由小編為您介紹。3、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2)申請的期限當事人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重新認定的申請。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重新認定決定為最終決定。那么交通事故責任書的復議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收到公安機關送達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需要前往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然后結案,如果對責任認定書不服的,公安機關必須告知當事人可以申請復核的權利,那么交通事故責任書的復議是怎樣,由小編為您介紹。3、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2)申請的期限當事人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重新認定的申請。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重新認定決定為最終決定。關于交通事故責任書的復議是怎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收到公安機關送達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需要前往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然后結案,如果對責任認定書不服的,公安機關必須告知當事人可以申請復核的權利,那么交通事故責任書的復議是怎樣,由小編為您介紹。
(1)申請的主體
1、事故各方當事人
2、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事故的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時,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以當事人的名義提出申請,并注明法定代理人與當事人的法律關系。其中,法定代理人包括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監護人。同時,需要注意的時,假若申請重新認定時,事故當事人已死亡,法定代理人可以自己的名義提出申請。
3、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
(2)申請的期限
當事人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重新認定的申請。
(3)申請材料
重新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申請書、《交通事故認定書》復印件、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等
(4)做出期限
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分別送達事故當事人和原責任認定部門,原責任認定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書》后,應當在5日內向各方當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認定。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重新認定決定為最終決定。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意見。
公安交管部門受理復核申請的,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復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對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重新調查、認定;
如果認為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認定公正、調查程序合法的,就會維持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內容。向上一級公安交管部門復核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一次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