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制作時限

導讀:
交通事故認定書制作時限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制作時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認定書制作時限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關于交通事故認定書制作時限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核心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法實施條例》及《處理程序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應在下列期限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下面由小編介紹交通事故認定書制作時限。
交通事故認定書制作時限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3、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4、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相關知識: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內容
1.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3)、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并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3、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