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有哪些處理時限

導讀:
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有哪些處理時限1、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管轄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小時內作出決定并通知爭議各方。對棄車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日后仍不領取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百條的規定處理。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那么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有哪些處理時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有哪些處理時限1、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管轄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小時內作出決定并通知爭議各方。對棄車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日后仍不領取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百條的規定處理。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關于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有哪些處理時限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有哪些處理時限
1、對管轄權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管轄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小時內作出決定并通知爭議各方。
2、當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當事人應當在提出請求后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交通事故證據。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尸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日內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4、檢驗、鑒定應當在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日。檢驗、鑒定周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5、解剖尸體需征得其親屬的同意。檢驗完成后應當通知死者親屬在日內辦理喪葬事宜。
6、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的事故車輛除檢驗、鑒定外不得使用。檢驗、鑒定完成后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對棄車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日后仍不領取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百條的規定處理。
7、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鑒定結果后日內將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后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鑒定。
8、當事人對自行委托的檢驗、鑒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評估結論后日內另行委托檢驗、鑒定、評估并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9、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