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時限一覽表

導讀:
交通事故處理時限一覽表 分類內容 時限管轄爭議報請共同的上級公安交通部門決定上級公安交通部門應在24小時以內作出決定并通知各方事后報警證據提交當事人事故現場未報警,事后請求公安交通部門處理的事故證據從提出請求之日起10日內提交檢驗鑒定需要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尸體、車輛及車速、道路狀況等進行檢驗、鑒定的自勘查現場之日起5日內指派或委托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檢驗、鑒定或重新檢驗、鑒定時限應在20日內完成;需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交通部門批準可延長10日;超過時限的報經省級公安交通部門批準公安交通部門接到檢那么交通事故處理時限一覽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處理時限一覽表 分類內容 時限管轄爭議報請共同的上級公安交通部門決定上級公安交通部門應在24小時以內作出決定并通知各方事后報警證據提交當事人事故現場未報警,事后請求公安交通部門處理的事故證據從提出請求之日起10日內提交檢驗鑒定需要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尸體、車輛及車速、道路狀況等進行檢驗、鑒定的自勘查現場之日起5日內指派或委托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檢驗、鑒定或重新檢驗、鑒定時限應在20日內完成;需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交通部門批準可延長10日;超過時限的報經省級公安交通部門批準公安交通部門接到檢關于交通事故處理時限一覽表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處理時限一覽表
分類內容
時限管轄爭議報請共同的上級公安交通部門決定上級公安交通部門應在24小時以內作出決定并通知各方事后報警證據提交當事人事故現場未報警,事后請求公安交通部門處理的事故證據從提出請求之日起10日內提交檢驗鑒定需要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尸體、車輛及車速、道路狀況等進行檢驗、鑒定的自勘查現場之日起5日內指派或委托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檢驗、鑒定或重新檢驗、鑒定時限應在20日內完成;需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交通部門批準可延長10日;超過時限的報經省級公安交通部門批準公安交通部門接到檢驗、鑒定結果后應在2日內將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后3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申請;自行委托的,應告知公安交通部門
尸體處理檢驗、鑒定結束后應通知死者親屬應自通知之日起10日內辦理完喪葬事宜無名尸體登報后10日無人認領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或上一級公安交通部門負責人批準處理交通事故認定書已勘驗、檢查現場的,自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作出交通肇事逃逸的,自查獲逃逸人和車輛之日起10日內作出需要檢驗、鑒定的,從檢驗、鑒定或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作出
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當事人申請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自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之日10日內作出事故調解當事人雙方一致申請公安交通部門進行調解的自接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公安交通部門確定調解時間、地點后通知當事人應在調解時間3日前通知
調解期限
死亡的,辦完喪葬事宜之日;受傷的,治療終結之日;致殘的,定殘之日;財產損失的,定損之日起算10日事故訴訟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侵害之日起1年財產損害賠償訴訟時效,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侵害之日起2年審理期限:適用簡易程序的自立案之日起3個月一審適用普通程序的自立案之日起6個月;特殊情況需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的,經上一級法院批準,可再延長3個月二審判決:三個月裁定: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