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與交通肇事罪的區別有哪些

導讀:
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一般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罪要求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并且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犯罪的故意,即行為人明知其行為會危害公共安全,會發生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財產安全的嚴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那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與交通肇事罪的區別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一般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罪要求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并且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犯罪的故意,即行為人明知其行為會危害公共安全,會發生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財產安全的嚴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關于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與交通肇事罪的區別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在很多車主,違反交通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導致發生重大的交通事故,給受害者造成了嚴重的傷害,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那么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條件有哪些?交通肇事罪判刑幾年?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與交通肇事罪的區別有哪些?針對這幾個問題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行為人主觀上是出于過失。
如果行為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發生則應按其他有關條款定罪量刑,不能適用本條。
3、行為人必須實施了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
也就是說行為人的行為必須是違反國家有關交通運輸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各種規定。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檢測站管理辦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暫行規則》、《鐵路道口通行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海運、船運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4、行為人的行為必須造成了重大事故,即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才能構成本罪。
這一點是區分交通肇事罪與一般交通事故的主要標準,如果行為人違反有關交通法規的過失行為沒造成上述危害后果的,就不構成犯罪,應按交通事故由有關主管部門處理。
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一般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的安全。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財產的安全。
交通肇事罪要求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并且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從司法實踐來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主要表現為:
(1)以私設電網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2)以駕車撞人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3)以制、輸壞血和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4)以向人群開槍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
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屬于過失犯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屬于故意犯罪。
在實踐中,交通肇事罪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它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行為人在違反規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駕車、強行超車、超速行駛等,但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應當預見而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了嚴重后果。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犯罪的故意,即行為人明知其行為會危害公共安全,會發生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財產安全的嚴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在實踐中,這種案件除少數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希望態度,由直接故意構成外,大多數都是行為人持放任態度,屬于間接故意。
二罪的主體完全相同。都為一般主體,即必須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交通肇事罪要求有嚴重危害結果的發生,屬于結果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要求低,只要是行為人所使用的危險方法足以危及到公共安全,即使沒有發生嚴重后果,也可構成本罪,屬于危險犯。在實踐中,交通肇事罪要求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或者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不要求以發生嚴重危害后果作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是行為人所使用的危險方法足以危及到公共安全即可構成本罪。
交通肇事罪的最高刑為有期徒刑: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罰最高刑為死刑: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兩者的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處罰都有所不同,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的安全。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公共安全。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華律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