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什么區別

導讀:
交通肇事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都可能發生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兩罪的主要區別在于:一是主觀方面不同。交通肇事罪在客觀方面要求行為人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要求違章行為必須造成法定的嚴重后果才構成犯罪;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則不要求發生嚴重后果。那么交通肇事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什么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都可能發生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兩罪的主要區別在于:一是主觀方面不同。交通肇事罪在客觀方面要求行為人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要求違章行為必須造成法定的嚴重后果才構成犯罪;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則不要求發生嚴重后果。關于交通肇事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什么區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都可能發生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兩罪的主要區別在于:
一是主觀方面不同。交通肇事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觀上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其實施的危險方法會危害公共安全,會發生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財產安全的嚴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實踐中,這類犯罪者大多持放任態度,屬于間接故意。
二是客觀方面要求不同。交通肇事罪在客觀方面要求行為人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要求違章行為必須造成法定的嚴重后果才構成犯罪;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則不要求發生嚴重后果。
三是刑罰不同。犯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則要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