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訴訟費大概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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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中,一般我們在請求法院進行訴訟的時候都要交訴訟費用的,當然訴訟費用也不會亂收,都會有應該明確標準規定的。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帶來的交通事故訴訟費大概多少錢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1、財產案件:1千至5萬的收費率4%,再加10元;超5萬至10萬的收費率3%,再加510元;超10萬至20萬的收費率2%,再加1510元;超20萬至50萬的收費率1.5%,再加2510元;超50萬至100萬的收費率1%,再加5010元;100萬以上的收費率0.5%,再加10010元。
2、申請財產保全:1千元至10萬元的收費率1%,再加20元;10萬元以上的收費率0.5%,再加520元。
3、申請執行案件:1萬元至50萬元的收費率0.5%;50萬元以上的收費率0.1%,再加2000元。執行案件在立案時不預收執行費。
4、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重審的案件,預交的上訴案件受理費,不予退還;重審后又上訴的不再預交案件受理費。
5、對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當事人對一審駁回管轄權異議案件,均按非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收案件受理費。
6、原告提出兩個以上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審理的,案件受理費根據不同的訴訟請求分別計算收取。
7、申請承認外國仲裁裁決案件,每件交納500元;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案件,按收費辦法有關規定,依申請執行的金額或標的價額,如最終決定僅承認而不予執行的,扣除500元后其余退回申請人。
8、基層法院一審的上訴案件,由上訴人向法院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出上訴的,應當分別預交。數額與第一審相同。
9、(1)依照《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進行再審的案件,當事人應交納訴訟費用;
(2)當事人對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裁定未提出上訴,一審判決、裁定或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后,當事人又提出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后決定再審的案件,應交納訴訟費用;13.3其他依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審、再審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費。
10、人民法院受理訴訟標的為外幣的案件,以該標的額為基礎,按照人民法院書面通知當事人繳納訴訟費用當日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后,計算應繳納的訴訟費用數額;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一律以人民幣計算收取;其他訴訟費用除用于必須在境外支付的以外,均以人民幣計算收取。
二、保險公司是否承擔訴訟費
在當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審理過程中,保險公司一般認為自己不應當承擔訴訟費用,具體法律依據是中國保監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下稱《保險條款》)第十條第四項:“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屬于交強險責任免除的項目,作為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然而,從交強險的立法設計來看,其保護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訂約的目的就是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獲得保險合同確定的保障。而此類訴訟的提起,正緣于保險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損害賠償義務,因此,作為對違背立法原意的懲罰,理應由保險公司對訴訟費買單。
同時,我國《保險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的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按照“上位法優于下位法”的原則,該法條的適用效力顯然優于《保險條款》第十條第四項,因此,司法實踐中,對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費用,法院通常判決由保險公司埋單。
在合肥市的司法實踐中,《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六十三條規定,保險公司作為被告或第三人,在訴前有拒絕理賠或拒絕在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等情形的,應承擔相應的訴訟費用。
三、交通事故訴訟費承擔
《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實施后,要求機動車必須投保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險,以保證交通事故受害者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能夠得到及時的救治和最大限度地得到經濟補償。
關于交通事故訴訟費的負擔,如果交通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在訴訟前主動理賠的,則保險公司不應承擔訴訟費用。如果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或不按有關法律規定理賠,如賠償數額是在保險限額范圍內,則保險公司應承擔全部的訴訟費用,如賠償數額超過保險限額,則保險公司應承擔與其賠償數額相應的訴訟費用,剩余部分的費用則由各方當事人依責任大小及賠償數額的多少分別承擔相應的訴訟費用,這樣做符合《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19條規定—“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由責任的由雙方分別負擔”。
可能有人認為,保險公司不是交通事故的侵權行為人,要求保險公司直接對事故受害人賠償并承擔訴訟費用,對保險公司是不公平的。筆者認為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法律的不斷健全,人的認識在不斷的提高,人的價值(包括生命價值)是無限的,在人的身體受到傷害或死亡時,能夠最大限度得到救治和補償,方可體現人的生命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