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訴訟費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導讀:
交通事故訴訟費收費標準是怎樣的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可按照財產案件比例收費。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六、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并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那么交通事故訴訟費收費標準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訴訟費收費標準是怎樣的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可按照財產案件比例收費。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六、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并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關于交通事故訴訟費收費標準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訴訟費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可按照財產案件比例收費。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三、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四、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五、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一審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六、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并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七、再審案件,按照不服原判決部分的再審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