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訴訟需要哪些證據

導讀:
發生交通事故后,除了第一時間報警之外,也要在現場收集相關的證據,便于事后要提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時,雖然不一定要通過起訴才能解決問題,但收集證據更有利于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那么交通事故訴訟需要哪些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發生交通事故后,除了第一時間報警之外,也要在現場收集相關的證據,便于事后要提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時,雖然不一定要通過起訴才能解決問題,但收集證據更有利于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關于交通事故訴訟需要哪些證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發生交通事故后,除了第一時間報警之外,也要在現場收集相關的證據,便于事后要提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時,雖然不一定要通過起訴才能解決問題,但收集證據更有利于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那么,交通事故案件訴訟需要哪些證據材料?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帶來的交通事故訴訟需要哪些證據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2、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證,證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事項(說明:主要適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監護的成年人類型);
3、親屬關系證明,證明原告與死者或傷者之間的親屬關系及是否為實際被扶養、贍養和撫養關系(主要有結婚證、戶口簿、村鄉或街道社居委證明及單位證明等);
4、監護關系證明,證明法定代理人與原告之間監護關系存在的事實(說明:主要適用于原告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及需要監護的成年人類型);
5、死者的身份證明,證明死者的身份事項(適用于死亡案件);
6、被告的身份證明,證明被告的身份事項(適用于被告是個人的案件);
7、被告的工商登記資料,證明被告的主體資格(適用于被告是單位的案件);
8、原告或死者的駕駛證及年審情況,證明原告或死者是否具有合格的駕駛資格(適用于原告或死者駕車的案件);
9、原告車輛的登記及年審情況,證明原告或死者駕駛的車輛是否為合格上路行駛的車輛(適用于原告或死者駕車的案件)
10、被告或死者的駕駛證及年審情況,證明被告或死者是否具有合格的駕駛資格(適用于被告或死者駕車的案件,一般被告方舉證);
11、被告車輛的登記及年審情況,證明被告或死者駕駛的車輛是否為合格上路行駛的車輛(適用于被告或死者駕車的案件,一般被告方舉證);
12、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證明事故當事人、時間、地點、經過、結果及責任劃分情況;
12、證人證言,證明事故當事人、時間、地點、經過及結果(主要適用于交警部門未做責任認定的案件);
13、現場勘驗檢查筆錄及照片,證明事故現場的相關情況(主要適用于交警部門未做責任認定的案件);
14、醫院病歷,證明搶救、治療、傷情、營養費、住院時間和出院休息情況;
15、醫療費發票,證明醫療費數額;
16、殘疾鑒定書,證明傷者的傷殘等級;
17、護理依賴鑒定書,證明護理依賴等級;
18、死亡鑒定書,證明死者的死亡原因(適用于死亡案件);
交通事故導致人身損害,一般都是向交通事故發生地的起訴,事故致人傷亡的是一種侵權行為,民事訴訟法中所規定的侵權行為的管轄法院可以是侵權行為地的發生地的法院。不過《民事訴訟法》第29條也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為我國的經濟發展不均衡,而人身損害賠償賠償金額是依據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的。但是如果權利人(一般是受害人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住所地(一般是戶籍所在地或者連續居住滿一年的地方)比受訴法院標準更高的,按照住所地的賠償標準計算。
所以交通事故賠償權利人在起訴肇事方及其相關人時,一定要比較一下,如果被告所在地的賠償標準、原告(賠償權利人)住所地的賠償標準、事故發生地的賠償標準的高低,如果原告(賠償權利人)住所地的賠償標準是最高的,那么選擇被告所在地和交通事故發生地都可以,賠償標準按賠償權利人的住所地定;如果交通事故發生地的賠償標準最高的,就應選擇交通事故發生地的法院訴訟;如果被告所在地的賠償標準最高的,當然選擇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進行訴訟。
1、交通費、住宿費、鑒定費、施救費、停車費票據,證明這些費用的數額;
2、車輛損失和貨物損失的評估報告書,證明車輛損失和貨物損失的數額;
3、車輛停運損失和營業損失證明,證明這些損失的具體數額;
4、死者或傷者的工作證明,證明死者生前或傷者傷前的工作情況(即證明是按城鎮戶口還是按農村戶口的標準處理);
5、經常居住地賠付標準高于事故發生地賠付標準的證明,證明按何種標準賠付;
6、保險單,證明××號車的交強險和商業險投保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