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辯護要點

導讀:
要點二:交通肇事罪中的“道路”的判斷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規定,本法所稱“道路”是指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那么交通肇事罪辯護要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要點二:交通肇事罪中的“道路”的判斷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規定,本法所稱“道路”是指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關于交通肇事罪辯護要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交通肇事罪中一般要清楚明確辯護要點,才能有助于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間接的提高人民法院的辦案質量,減少冤假錯案的發生,因此,想必大家都想知道,關于交通肇事罪辯護要點?接下來由小編詳細為您介紹!
要點一:判斷車輛是屬于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
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包括汽車及汽車、列車、摩托車、拖拉機運輸機組、輪式專用機械車、掛車等。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為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交通工具。
根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規定,無論采取何種驅動方式,只要其技術參數列明的最高設計車速超過20km/h的,可以認定為輕便摩托車;最高設計車速超過50km/h的,可以認定為摩托車。但對于超標電動車被認定為機動車后,能否再據此認定為無機動車駕駛證,實踐有爭議,以后將詳細討論。
要點二:交通肇事罪中的“道路”的判斷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規定,本法所稱“道路”是指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所謂“公路”,根據《公路法》第6條規定,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網中的地位分為國道、省道、縣道和鄉道,并按技術等級分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三級公路和四級公路。公路在修建并檢驗合格后,需要移交交通警察管理部門納入管理,否則視為沒有投入使用的非道路交通安全法意義上的道路。
所謂“城市道路”是指城市范圍內具備一定技術條件的道路、橋梁及其附屬設施,主要是供城市內交通運輸及行人使用,便于居民生活、工作及文化娛樂活動,并與市外道路連接負擔著對外交通的道路。
所謂“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屬于法律上的擬制“道路”,具體判斷標準有二,一是單位管轄范圍內;二是允許社會車輛通行。核心在于“允許社會車輛通行”的理解,即任何車輛均有權利通行的廣場、公共停車場、大學城、大型貿易市場等,包括免費的或收取較小金額通行費的場所。
要點三:關于事故車輛之間碰撞的理解
交通肇事中表現為車輛與車輛、車輛與行人之間的物理接觸,并根據碰撞的部位、作用力等分析交通參與人的過錯程度,此為典型的交通肇事。
另外,交通運行當中,非直接接觸的交通事故在特定交通下也可認定為交通肇事,比如,機動車在行駛當中右側強行超車,導致與右側非機動車安全距離極短,以致非機動車在緊急避讓時撞向路邊的石墩而死亡。此時,對于非接觸式的交通事故依然可以認定為交通肇事罪。
要點四:交通參與人行為與事故結果之間因果關系的判斷
交通參與人行為與事故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是劃分事故責任的核心環節。而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屬性屬于對事故發生事實和成因的技術評定,雖有證據性質,但非民法和刑法意義上的法律因果關系判斷,因此,在具體承擔法律責任時,仍需根據責任類型具體斷定。
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具體怎么賠償
1、死者的親屬為處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亦可向責任人主張,但該種主張應按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分擔,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住宿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誤工費的計算,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2、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死亡賠償金。
3、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精神損害撫慰金。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三、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應當立案追究。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追究刑事責任。交通肇事案件立案與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責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具體標準。如果行為人只有違章行為,并未造成嚴重后果,則不構成犯罪,無須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