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起訴時間有限制的嗎

導讀:
在此情形下,確定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實際上存在以下幾種類型:1、債權人催告當時債務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實際上卻未履行的,訴訟時效應自催告次日起計算。那么欠款起訴時間有限制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此情形下,確定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實際上存在以下幾種類型:1、債權人催告當時債務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實際上卻未履行的,訴訟時效應自催告次日起計算。關于欠款起訴時間有限制的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沒有注明還款日期,則表明該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須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在此情形下,確定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實際上存在以下幾種類型:
1、債權人催告當時債務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實際上卻未履行的,訴訟時效應自催告次日起計算。債權人何時催告并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2、如果當事人協商一致,確定了一個明確的履行期限,實際上,雙方當事人變更了合同內容,將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變成了履行期限明確的債務,那么,債務人于該期限屆滿未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自該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
3、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一次權利,債務人明確表示拒絕履行,并有否定債權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訴訟時效應從該拒絕之日的次日起計算,而不論債權人是否規定有寬限期限及該期限是否屆滿。
二、對欠條不同情況的訴訟時效規定
1、如果該債務有明確的償還期限的,則訴訟時效為償還期滿后的二年。但如果期間有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情形的,則需要按規定計算訴訟時效。
2、如果該債務沒有約定償還時間的,則債權人可以隨時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要求償還債務,訴訟時效為從債權人主張權利之日起二年。
三、訴訟追討欠款時要準備什么收集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的規定,你在起訴或應訴時應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證據,否則你的主張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將承擔敗訴的后果。以下是你應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證據: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并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
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5、關于共同被告的相應證據,如列夫其另一方為共同被告,應提交婚姻關系證明;股東出資不到位、抽逃出資、股東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的相應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