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致人死亡怎么量刑

導讀:
如果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但被害人的死亡卻是因為介入了其他原因造成的,如被害人由他人送往醫院搶救途中再次發生交通事故致死等,就不應認定為“因逃逸致人死亡”。那么逃逸致人死亡怎么量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但被害人的死亡卻是因為介入了其他原因造成的,如被害人由他人送往醫院搶救途中再次發生交通事故致死等,就不應認定為“因逃逸致人死亡”。關于逃逸致人死亡怎么量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駕駛車輛的時候,我們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因為個人的操作不當導致一些意外情況的發生,尤其是有些人可能會出現一些交通肇事逃逸等的現象,這種情況是比較危險的,那么逃逸致人死亡怎么量刑?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認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構成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必須滿足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構成要件。“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在情節上的加重。因此,認定“因逃逸致人死亡”首先得滿足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成立,而這包括三方面:
(2)行為人必須在行為發生后積極實施逃逸。
(3)行為人逃逸有一定的主觀動機。
2、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這個規定是明確的,不能將其與其他情形混作一談。比如有這樣的案例,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隱藏或遺棄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形,這顯然不是“因逃逸致人死亡”,而應當認定為故意殺人。
3、交通肇事者的逃逸行為與被害人死亡間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受害人的死亡必須是因為肇事者的逃逸行為造成的。如果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但被害人的死亡卻是因為介入了其他原因造成的,如被害人由他人送往醫院搶救途中再次發生交通事故致死等,就不應認定為“因逃逸致人死亡”。再者,必須是行為人逃逸行為在前,而傷者因行為人逃逸而死亡的結果發生在后,兩者之間存在這個順序關系。如果交通事故發生時傷者當場死亡,則不能認定為因逃逸致人死亡,而應適用《刑法》第133條規定的第二種量刑幅度予以處罰。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是刑法對于交通肇事罪的規定。(注意:是交通肇事罪,而不是肇事逃逸罪)。但是,認定本罪需要注意的是,犯罪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這里的“交通運輸”是指公路和水路運輸,不包括航空和鐵路。
2、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