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自首怎么處罰

導讀:
如果肇事人再次錯失良機,仍沒有自動投案,那么,在被查獲歸案后就沒有“自首”這一法定從寬處罰情節;如果案件存在“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節,那等待肇事人的將是更嚴厲的懲罰。況且,即便肇事人逃逸,仍可根據其他證據認定其為酒后駕車,這樣一來,量刑時既要考慮逃逸情節,又要考慮酒后駕車情節,對肇事人自然會判處更重的刑罰。那么酒駕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自首怎么處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肇事人再次錯失良機,仍沒有自動投案,那么,在被查獲歸案后就沒有“自首”這一法定從寬處罰情節;如果案件存在“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節,那等待肇事人的將是更嚴厲的懲罰。況且,即便肇事人逃逸,仍可根據其他證據認定其為酒后駕車,這樣一來,量刑時既要考慮逃逸情節,又要考慮酒后駕車情節,對肇事人自然會判處更重的刑罰。那么酒駕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自首怎么處罰。關于酒駕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自首怎么處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難看出,刑法規定的精神并非鼓勵肇事人逃逸,而是鼓勵逃逸者積極投案。確切地說就是,在交通肇事后,首先鼓勵肇事人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并向公安機關報告,從而獲得認定為自首并在較大程度上從寬處罰的“寬大處理”,這是法律給肇事人提供的第一次“機會”。
如果肇事人逃逸,浪費了這次“機會”,法律就鼓勵逃逸的肇事人自首,雖然以較重法定刑為基準進行處罰,但仍可通過自首獲得一定程度的“寬大處理”,這是法律提供的第二次“機會”。如果肇事人再次錯失良機,仍沒有自動投案,那么,在被查獲歸案后就沒有“自首”這一法定從寬處罰情節;如果案件存在“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節,那等待肇事人的將是更嚴厲的懲罰。
所以即便肇事人系酒后駕車,在肇事后最有利的選擇仍是及時自首,而并非先逃逸、待酒精濃度下降到無法測出之后再自首,因為酒后駕車是酌定從重處罰情節,逃逸是法定加重處罰情節,酌定情節對量刑的影響一般小于法定情節,肇事人為了逃避“酒后駕車”的酌定從重情節而造成“逃逸”的法定加重情節,可謂“得不償失”。況且,即便肇事人逃逸,仍可根據其他證據認定其為酒后駕車,這樣一來,量刑時既要考慮逃逸情節,又要考慮酒后駕車情節,對肇事人自然會判處更重的刑罰。
1、酒駕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未逃逸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酒駕肇事逃逸等酒醒后自首:未因逃逸,造成被害人致死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造成被害人致死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酒駕肇事逃逸等醒后沒自首,公安發通知,再自首:未因逃逸,造成被害人致死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造成被害人致死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酒駕肇事逃逸等酒醒后沒自首,公安發通知也沒去,最后被抓住的:三年——七年;如果因逃逸導致受害人死亡的,應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注:第二種、第三種、四種,差別在于,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內,量刑多少會有不同。第二種、第三種主動自首和公安通知自首,都屬于自首,但是犯罪情節上有點差別,要綜合其他因素一起看,綜合起來看應該判多少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醉酒駕車犯罪法律適用問題的意見》的規定,行為人明知酒后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后繼續駕車沖撞,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依法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法定刑幅度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交通肇事逃逸,即使致人死亡,判例中最高的刑罰是有期徒刑15年;而一旦發現是酒駕肇事致人死亡,有可能用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該罪最高刑罰是無期徒刑或死刑。
2、醉駕肇事逃逸處罰。醉酒駕駛,并造成一死一傷,不排除有可能用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判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那么,醉酒駕駛并逃逸,到底是定交通肇事罪還是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這要視具體的案情而定。”同時,根據《關于醉酒駕車犯罪法律適用問題的意見》規定,行為人明知酒后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后繼續駕車沖撞,造成重大傷亡,說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應依法用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