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還百般抵賴債務糾紛訴訟時效

導讀:
商貿公司曾經兩次到法院起訴,被訴方均以被告主體不適格為由進行抗辯,商貿公司遂撤回起訴。日前,門頭溝法院判決酒業公司給付商貿公司拖欠材料款1.7萬余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酒業公司共拖欠商貿公司材料款1.7萬余元未付。故商貿公司訴至法院。被告酒業公司辯稱,王某原是其公司庫房管理人員,王某簽字只是證明材料進入公司院內,酒業公司未購買原告建筑材料,原告所訴被告主體有誤。那么欠款不還百般抵賴債務糾紛訴訟時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商貿公司曾經兩次到法院起訴,被訴方均以被告主體不適格為由進行抗辯,商貿公司遂撤回起訴。日前,門頭溝法院判決酒業公司給付商貿公司拖欠材料款1.7萬余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酒業公司共拖欠商貿公司材料款1.7萬余元未付。故商貿公司訴至法院。被告酒業公司辯稱,王某原是其公司庫房管理人員,王某簽字只是證明材料進入公司院內,酒業公司未購買原告建筑材料,原告所訴被告主體有誤。關于欠款不還百般抵賴債務糾紛訴訟時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欠款不還百般抵賴
某商貿公司為某酒業公司供應建筑材料,酒業公司拖欠材料款1.7萬余元未付。商貿公司曾經兩次到法院起訴,被訴方均以被告主體不適格為由進行抗辯,商貿公司遂撤回起訴。后商貿公司再次以酒業公司為被告訴至法院。日前,門頭溝法院判決酒業公司給付商貿公司拖欠材料款1.7萬余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2004年7月7日至8月14日期間,酒業公司從商貿公司購買建筑材料,在送貨單和出庫單上有被告公司王某的簽字確認。酒業公司共拖欠商貿公司材料款1.7萬余元未付。故商貿公司訴至法院。被告酒業公司辯稱,王某原是其公司庫房管理人員,王某簽字只是證明材料進入公司院內,酒業公司未購買原告建筑材料,原告所訴被告主體有誤。
原告商貿公司于2006年5月17日就同一事實以酒業公司為被告訴至法院要求給付貨款,酒業公司以王某簽字系個人行為、被告主體不適格為由請求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后商貿公司撤訴。
8月4日,商貿公司就該事實以王某為被告訴至法院,酒業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一某作為王某委托代理人到法院參加訴訟。王一某表示,王某是接受公司委派在送貨單和出庫單上簽字的,其簽字證明建筑材料是公司購買的。基于此,商貿公司撤回對王某的起訴并再次起訴酒業公司要求給付貨款及利息。
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酒業公司法人王一某的陳述,王某在出庫單、送貨單上簽字的行為系受酒業公司指派,由此可認定建筑材料的購買方為酒業公司,而非王某本人。酒業公司提出的被告主體不適格的辯稱意見,與事實不符。酒業公司從商貿公司購買建筑材料事實清楚,商貿公司主張給付貨款的訴訟請求有事實及法律依據,應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