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保險理賠手續有哪些

導讀:
通常情況下,車輛上道路行駛,都是需要購買交強險的,而當車子發生交通事故后,車主首先想到的也應該是車輛保險理賠的問題。那么交通肇事保險理賠手續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通常情況下,車輛上道路行駛,都是需要購買交強險的,而當車子發生交通事故后,車主首先想到的也應該是車輛保險理賠的問題。關于交通肇事保險理賠手續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會派人到現場勘察或到交通部門了解出險情況,同時對車輛進行定損,估算合理費用,并通知車主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處理事故車輛。如車主要求自行修理,應辦理自修手續,修理費如超出定損費用,將由車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費用。
2、對第三者責任的索賠,還應由保險公司對賠償金額依法確定,并依據投保金額予以賠付。對于保戶與第三者私下談定的賠償金額,保險公司可拒絕賠付。
1、保險車輛發生全部損失后,如果保險金額等于或低于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保險金額賠償。
2、保險車輛發生全損后,如果保險金額高于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出險時的實際價值賠償。
1、保險車輛局部受損失,其保險金額達到承保時的實際價值,無論保險金額是否低于出險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均按照實際修理費用賠償;保險車輛的保險金額低于承保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按照保險金額與出險時的實際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
2、保險車輛損失最高賠償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3、保險車輛按全部損失賠償或部分損失一次賠款等于保險金額全數時,車輛損失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但保險車輛在保險有效期時,不論發生一次或多次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或費用支出,只要每次賠償未達到保險金額,其保險責任依然有效。
4、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遭受全損后的殘余部分,應協商作價歸被保險人,并在賠償中扣除。
在車輛修復或自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三個月之內,保戶應持保險單、事故處理證明、事故調解書、修理清單及其他有關證明到保險公司領取賠償金。
如與保險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首先,要了解自己購買保險的保障范圍,如果事先不了解自己能夠獲得賠償的保障范圍,直接去找保險公司的話,極易產生理賠爭議與糾紛,因此,為了避免這些糾紛的出現,應對保單內容和保障范圍有一定了解。
2、出現意外事故,要及時報案。可以通過電話、書面、傳真等方式,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并提出給付保險金的申請。有的交通是提供緊急救援服務的,及時報案不僅可以盡快得到救援,保險公司也可最快作出保險金的給付。
3、到定點醫院就診,及時與保險公司溝通,有的保險公司對治療醫院是由規定的,一般為正規的醫院,如果到保險公司不承保的醫院就診,保險公司對醫療費用的給付就會出現問題。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交強險的保險單。
2、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
3、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5、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的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
6、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
7、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