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交通肇事罪交強險是否賠償

導讀:
接下來小編將為您介紹被判交通肇事罪交強險是否賠償,希望能給您幫助。那么被判交通肇事罪交強險是否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接下來小編將為您介紹被判交通肇事罪交強險是否賠償,希望能給您幫助。關于被判交通肇事罪交強險是否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理論,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所以,我們仍用犯罪構成的四要件說來闡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標準是該罪的犯罪構成。
二、被判交通肇事罪交強險是否賠償
在交通肇事罪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受害人或其近親屬是否可以將為肇事車輛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對此,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一種意見認為:保險公司不是本案的適格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理由是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屬于商業保險,保險公司和機動車車主之間是合同關系,而附帶民事訴訟的法律關系是侵權法律關系,不包含合同關系。另一種意見認為:保險公司是本案的適格訴訟主體,應在責任保險限額內,支付賠償保險金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
首先,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雖然是以商業保險的面目出現,但由于其運行實施過程中包含強制性,具有強制保險的屬性,并不是純粹的商業保險。
其次,《保險法》第五十條規定:“保險人對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由此可見,保險公司不僅僅可以基于合同的約定(即合同關系)承擔賠付的民事責任,還可以基于法律的規定。
因此,即便在保險合同中沒有約定,保險公司也應依照法律規定直接向受害第三者支付賠償的保險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