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撞上沙堆致搭人受傷 司機道路養護中心連帶賠償

導讀:
王某無證駕駛兩輪摩托車撞上公路邊的沙堆,致使乘車人摔倒受傷,傷者尤某將司機王某和某路橋養護中心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延慶縣人民法院判決二被告分別賠償原告損失31000余元,二被告負連帶賠償責任。原告住院治療,在治療期間,被告王某為原告交付各項費用3萬余元,原告自行支付費用5萬余元。被告王某在庭審中稱,原告尤某知道其無駕駛執照,因此亦應承擔相應責任,同時認為被告路橋養護中心作為施工單位,在路上堆放沙子是造成事故的根本性原因,故應承擔全部責任。那么摩托撞上沙堆致搭人受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王某無證駕駛兩輪摩托車撞上公路邊的沙堆,致使乘車人摔倒受傷,傷者尤某將司機王某和某路橋養護中心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延慶縣人民法院判決二被告分別賠償原告損失31000余元,二被告負連帶賠償責任。原告住院治療,在治療期間,被告王某為原告交付各項費用3萬余元,原告自行支付費用5萬余元。被告王某在庭審中稱,原告尤某知道其無駕駛執照,因此亦應承擔相應責任,同時認為被告路橋養護中心作為施工單位,在路上堆放沙子是造成事故的根本性原因,故應承擔全部責任。關于摩托撞上沙堆致搭人受傷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王某無證駕駛兩輪摩托車撞上公路邊的沙堆,致使乘車人摔倒受傷,傷者尤某將司機王某和某路橋養護中心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延慶縣人民法院判決二被告分別賠償原告損失31000余元,二被告負連帶賠償責任。
法院查明,原告尤某與被告王某系朋友關系,2008年7月,被告王某載著原告尤某無照駕駛兩輪摩托車行至延慶縣香龍路時,碾軋路邊堆放的沙堆后摔倒,致使原告身體受傷,后延慶縣公安局交通隊對此起事故未能作出責任認定。原告住院治療,在治療期間,被告王某為原告交付各項費用3萬余元,原告自行支付費用5萬余元。原告訴至延慶法院,要求二被告賠償醫療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共計64000余元。
被告王某在庭審中稱,原告尤某知道其無駕駛執照,因此亦應承擔相應責任,同時認為被告路橋養護中心作為施工單位,在路上堆放沙子是造成事故的根本性原因,故應承擔全部責任。
被告路橋養護中心稱,被告王某無照駕駛車輛,且二人均未帶頭盔是發生事故的原因,故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認為,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告王某無照駕駛車輛并載人且未帶頭盔,被告路橋養護中心作為施工單位占用公路堆放沙子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且未設明顯的警示標志,其行為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故對原告受到傷害的后果均應承擔賠償責任。鑒于二被告之間均不能充分提交證據證明對方在本次事故中存在較大過錯,故應負事故同等責任。由于被告王某的駕駛行為和被告路橋中心的施工行為直接結合是導致原告受傷的直接原因,故二被告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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