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費賠償要點

導讀:
喪葬費賠償要點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受訴法院所在地一般為被告所在地,在無須經過訴訟程序時,即視為事故責任人所在地。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那么喪葬費賠償要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喪葬費賠償要點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受訴法院所在地一般為被告所在地,在無須經過訴訟程序時,即視為事故責任人所在地。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關于喪葬費賠償要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喪葬費賠償要點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人損解釋》)第二十七條則明確了喪葬費賠償的具體標準,即“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計算。”
根據上述規定,喪葬費的計算以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標準。受訴法院所在地一般為被告所在地,在無須經過訴訟程序時,即視為事故責任人所在地。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2008年度河南省職工平均工資為21000元/年,河南省平均的喪葬費是10500元。
河南省各地請參考當地的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標準計算。例如以2008年度鄭州市全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23025元為標準計算,則鄭州市的喪葬費為11512.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