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證明怎么開

導讀:
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委托進行補充鑒定,應當對委托人請求的事項進行審查,不屬《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三十條規定的情形,社會專業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向委托人說明情況,并退回委托書。社會專業司法鑒定文書的制作應當符合《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要求。綜上所述,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往往涉及人身傷殘鑒定,受害人在醫院接受治療,等傷情穩定后申請做傷殘鑒定。一般來說,醫院不能出具傷殘等級證明,要到當地專門的鑒定機構辦理手續。那么交通事故傷殘證明怎么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委托進行補充鑒定,應當對委托人請求的事項進行審查,不屬《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三十條規定的情形,社會專業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向委托人說明情況,并退回委托書。社會專業司法鑒定文書的制作應當符合《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要求。綜上所述,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往往涉及人身傷殘鑒定,受害人在醫院接受治療,等傷情穩定后申請做傷殘鑒定。一般來說,醫院不能出具傷殘等級證明,要到當地專門的鑒定機構辦理手續。那么交通事故傷殘證明怎么開。關于交通事故傷殘證明怎么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和社會專業司法鑒定人接受司法機關的委托,從事委托請求事項的司法鑒定;非訴訟案件鑒定的受托從其行業規定。
2、受理。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書后,應對委托人的委托事項進行審核,并作出如下決定:
(1)對于符合受理條件的,能夠即時決定受理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鑒定委托材料收領單》,在收領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內對是否受理作出決定;
3、初次鑒定。鑒定機構受理案件后,應當指派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鑒定資格的人員承擔鑒定工作,同一鑒定事項應當由兩名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鑒定資格的人員進行。
4、補充鑒定。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委托進行補充鑒定,應當對委托人請求的事項進行審查,不屬《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三十條規定的情形,社會專業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向委托人說明情況,并退回委托書。
5、司法鑒定文書的出具。司法鑒定人完成社會專業司法鑒定工作后,應當出具司法鑒定文書。社會專業司法鑒定文書的制作應當符合《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要求。司法鑒定文書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兩份由司法鑒定機構存檔。綜上所述,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往往涉及人身傷殘鑒定,受害人在醫院接受治療,等傷情穩定后申請做傷殘鑒定。一般來說,醫院不能出具傷殘等級證明,要到當地專門的鑒定機構辦理手續。鑒定所拿到申請材料后,在三個月內出具傷殘鑒定意見書。
法律并沒有規定必須得由法院委托相應的鑒定機構做出的鑒定結論才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已經申請并做出鑒定結論,可以作為證據提交,如果對方有異議,并有一定理由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委托相關的部門進行鑒定。但如果雙方都沒有委托鑒定,在訴訟中,一般應當由法院委托相應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為妥。
1、《訴訟費用繳納辦法》規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舉證方支付的鑒定費用,僅僅指在訴訟過程中由舉證方先墊付,如果最后確定責任在于哪方則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結后在裁判書中確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敗訴方承擔訴訟費用是訴訟費用承擔的一般原則。是對敗訴方消耗司法資源的一種制裁,基于司法資源與訴訟費用相一致的原理,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體濫訴,減少和防止司法資源無味的浪費,維護國家主權和其經濟利益。
3、受害人的傷殘鑒定行為是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確權利和責任,使訴訟順利進行,其鑒定結果也與被告的違法行為有因果關系。當事人進行的是有根據、有必要的鑒定,由此支付的相關費用理應由加害人承擔。
所以,交通事故中的鑒定費由被告承擔,勝訴方自愿負擔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