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傷未達到傷殘等級怎么賠償

導讀:
交通事故受傷未達到傷殘等級怎么賠償
交通事故受傷未達到傷殘等級怎么賠償?
在評不上傷殘等級的情況下,可嘗試在鑒定中心做“三期”鑒定(誤工期、護理期、營養期),“三期”的天數是計算賠償數額的直接依據。如果無法觸碰到“三期”的標準,是不幸中的幸運,說明傷情很輕,很快就能康復了!
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但未達到傷殘等級,能主張哪些費用?
2021年4月18日上午9時,在北京市昌平區某路段,小趙駕駛自有的小型轎車由西向東行駛,馮先生駕駛自有的普通二輪摩托車由東向西行駛,小型轎車的右前角與摩托車的左側接觸,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接觸部位損壞,馮先生受傷,小趙未受傷。馮先生立即就醫,住院19天,被診斷為局部跖骨骨折、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經交警大隊認定,本次事故小趙負全部責任,馮先生無責任。
2021年10月29日,馮先生委托某司法鑒定中心對自己的傷殘等級和誤工期、護理期和營養期進行鑒定,然而,馮先生未達到傷殘等級,看似遺憾,其實不然,說明馮先生傷情較輕,有望盡快恢復到事故前的狀態。雖達不到傷殘等級,但不影響對于“三期”的鑒定,該鑒定中心出具鑒定意見,認定馮先生誤工期為150日、護理期60日、營養期90日,馮先生支付鑒定費2100元。
經查明,小趙駕駛的車輛在在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50萬元,事故發生時尚處于保險期內。
醫療費太昂貴,無力負擔怎么辦?
馮先生向道路救助基金中心申請墊付醫療費用,該中心依法墊付了搶救費44665.08元,相應票據由該中心保留,在起訴時將該中心一并列為第三人,參與訴訟。侵權人小趙在探望馮先生時,得知其有經濟負擔,也向馮先生墊付了6000余元。
馮先生向被告主張的各項損失如下:醫療費1022.08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900元、營養費6125.49元、護理費12000元、誤工費155315.48元、鑒定費21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誤工費155315.48元、鑒定費210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交通費2000元、殘疾輔助器具費462.14元、財產損失3838.9元,以上共計189764.09元(未包含小趙和道路救援基金共墊付的5萬余元)。
根據《民法典》1213的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交強險在限額內賠償;不足部分,由商業三者險按責任劃分賠償;仍不足部分,或未購買商業三者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法院對于馮先生主張的各項損失進行核實,部分全額支持,部分予以酌減。法院認可的合理損失有:
馮先生自行支付的醫療費1022.08元,均有票據,獲全額支持;
馮先生自行支付的住院伙食補助費1400元,比主張金額少500元;
營養費6125.49元,獲全額支持;
護理費8120元,因馮先生未能提交護理人員的收入證明,法院酌定住院16天*200元=3200元+剩余41天*120元;
誤工費155315.48元,馮先生提交的銀行流水、誤工證明、完稅證明、勞動合同足以證明其誤工數額,獲全額支持;
交通費400元,法院參照馮先生就醫次數和其提供的出租車票據酌定;
殘疾輔助器具費462.14元,獲全額支持;
財產損失300元,法院酌定衣物損失+病歷復印費,以上共計173145.19元(未包含小趙和道路救援基金共墊付的5萬余元),和我方主張金額相差1.6萬元,對于未構成傷殘等級,僅有“三期”鑒定意見的情況,不失為圓滿結局。
其中,由交強險支付164297.62元(包括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殘疾輔助器具費);商業三者險賠付馮先生剩余損失8847.57元;小趙和道路救援基金墊付的費用怎么辦呢?由商業三者險直接等額向他們支付所墊付的費用。
交通事故受傷未達到傷殘等級可做三期鑒定
交通事故受傷未達到傷殘等級,可嘗試在鑒定中心做“三期”鑒定,即誤工期、護理期、營養期,“三期”出具的天數是主張賠償的直接依據。評定了傷殘等級,相比未評定傷殘等級但有“三期”的情況,能主張的費用差在哪呢?主要體現在殘疾賠償金(含被扶養人生活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上。于侵權人而言,墊付費用是法外情誼,不僅不存在“收不回”的情況,還能緩解傷者的燃眉之急,并帶給傷者些許欣慰。當然,如果用盡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需要由侵權人自掏腰包時,所墊費用將會在由侵權人負擔的費用中予以扣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