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賠期限多久

導讀: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九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那么交通事故索賠期限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九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那么交通事故索賠期限多久。關于交通事故索賠期限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我國《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第137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修改稿)》第196條:
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后經檢查確診并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計算。(原168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四條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第九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索賠注意事項
1.注意交通事故的訴訟時效
交通事故涉及到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一般自治療終結之日起算。
交通事故如果不涉及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兩年。
2.起訴時注意申請才財產保全
由于訴訟過程耗時較長,肇事方可能在訴訟過程中將肇事車輛轉移過戶,造成“無財產可供執行”的狀況,受害者的權益難以保障,因此,在起訴的時候申請財產保全可以保證判決能夠得到更好的執行.
3.申請先于執行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住院治療期間的醫療費用可以在訴訟中申請先予執行。
4.選擇管轄法院
被告住所地和交通事故發生地的法院均有管轄權.而賠償標準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的標準賠償,所以受害人應當向賠償標準高的管轄法院起訴。
5.注意相關證據的保存
證據是訴訟的關鍵。筆者建議,發生交通事故后,應盡快與律師取得聯系,委托律師來代理索賠,可能你的索賠將會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交通事故索賠需哪些材料
1、證明原、被告主體資格的證據
(1)原告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原告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后曾有名稱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4)當事人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中死者家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
(5)提交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相關關系的證明。
(6)提供受損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互相關系的證明。
2、交通事故證明具有訴訟及代理資格的證據
(1)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負責人證明書(加蓋公章)。
(2)原告委托他人代為訴訟的,應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寫明委托事項、權限、期限及聯系電話,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代理人為執業律師的,應提交執業證復印件。
(3)原告為香港居民或涉臺、澳及其他地區、國家的當事人委托國內執業律師代為訴訟的,應按照司法部的規定經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師辦理公證委托手續。
3、證明雙方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證明訴訟請求的證據
(1)交通肇事損害賠償訴訟應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或調解終結事故等證明材料
(2)法醫鑒定材料、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書或傷殘重新評定書。
(3)人身受損的,提交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出院證明書、轉院證明書。醫療費發票、傷者誤工工資證明、護理人員的工資證明、殘疾用具價格證明、供養人的基本情況證明、交通費住宿費發票等。
(4)財務受損的,提交財務損失評估報告,維修發票。
(5)提供訴訟請求中具體請求金額的計算方法和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