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對方全責還要報工傷嗎

導讀:
如果是上下班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承擔全部責任,勞動者沒有責任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按規定,認定工傷時,不管是單位申請還是員工自己去,都是向工作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不過,員工自己認定工傷時,需要注意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提出工傷。并且,在申請工傷認定時要帶以下的證明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那么車禍對方全責還要報工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是上下班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承擔全部責任,勞動者沒有責任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按規定,認定工傷時,不管是單位申請還是員工自己去,都是向工作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不過,員工自己認定工傷時,需要注意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提出工傷。并且,在申請工傷認定時要帶以下的證明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那么車禍對方全責還要報工傷嗎。關于車禍對方全責還要報工傷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是上下班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對方承擔全部責任,勞動者沒有責任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不過,員工自己認定工傷時,需要注意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提出工傷。
如果因為單位的過失,導致最后員工自己也錯過工傷認定的時間,雖然可能已經失去主張保險賠償的權利,但是,員工還可以接著找單位賠償相應損失,并且包括工傷傷害賠償。
并且,在申請工傷認定時要帶以下的證明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比如工牌、工資條、打卡記錄等;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可以直接找有關機構開具。
車禍對方全責工傷并不能報銷,職工因為第三方肇事認定為工傷的,工傷保險不支付醫療費用,由第三方賠償。但可以享受其它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