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賠償標準

導讀:
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那么交通事故肇事賠償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那么交通事故肇事賠償標準。關于交通事故肇事賠償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包括以下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或護理誤工費、社保補繳費、重新入職損失費、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費、暫時失業費。住院生活或采購費、返鄉跨省交通費、縣內交通費、跨縣交通費、護理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跑腿費、起訴取證跑腿費、差旅費、因傷服藥輸液對人體產生的危害或縫合傷疼費、各類復印費、衣物報廢或財產損失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財產損失賠償標準,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
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于局部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因局部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于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
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三)精神損害賠償標準
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于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于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經濟環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的范圍內進行確定。
(一)立即停車并報案
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必須立即停車,設置危險警告標志。及時撥打122電話或委托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交警報案。并且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
(二)搶救傷者
如事故中有人受傷,應設法送醫院搶救治療,除輕傷本人拒絕去醫院診斷外,一般可以攔搭過往車輛或通知急救部門、醫院派救護車前來搶救。對于能現場采取搶救措施的,應盡最大努力搶救。在無過往車輛或救護車的情況下,也可動用肇事車將傷員送醫院搶救,但要將肇事車各個車輪的著地點以及傷員倒位描出,做好標記,并要留人員看護現場。
(三)保護現場
保持現場的完整性,能夠獲得事故發生時的原始證據,對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及事故責任的認定均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在交警到來之前應當保護好現場,除非因搶救傷者和財產需要,不得擅自移動現場肇事車輛、傷者、物品等,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如遇下雨、刮風等天氣,應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將痕跡蓋起來保護好。如有必要,當事人可以用繩索等設置保護警戒線,防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避免現場遭受人為破壞。標圍現場時,應盡量做到不妨礙交通。如果車輛通行確實有可能使現場受到破壞和危及安全時,可以暫時封閉現場,中斷交通,待交警到現場勘察完畢后,再行疏通。
(四)協助現場調查取證
在交警勘察現場和調查取證時,當事人必須如實向交警部門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的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的真實情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1、司機應當妥善保管各種發票,如急救費發票、醫療費發票、護理費發票、伙食補助費發票、營養費發票、親屬處理交通事故產生的食宿費、交通費發票、交通費發票和鑒定費發票等,作為調解或訴訟的依據。
受害人出院后,應及時保存住院期間的診斷證明書、CD、X光片、結帳單,并及時復印病歷(加蓋院章)。為調解、做傷殘鑒定和訴訟做準備;而且,防止醫院由于可能產生的醫療事故篡改病歷。
2、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身損害賠償賠償的訴訟時效是一年,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算。肇事方可以告訴受害方如果在一年之內他們不起訴,將喪失勝訴權。
3、與辦案警察聯系,加強教育肇事者,辯證處理矛盾糾紛
交通事故引發矛盾糾紛的導火索是責任認定和善后賠償,是個人、群體與執法單位之間矛盾激化的結果。這種矛盾屬于人民內部矛盾,要用民主的方法、說服教育的方法、調解的方法去解決。在交通事故矛盾糾紛中,一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益人唯利是圖,他們往往“獅子大開口”,提出遠超法律限額的賠償要求,達不到目的就無理取鬧。對于這類人,堅決不能為了所謂的“大局穩定”而做無原則的退讓,否則今后的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將更加舉步維艱。要辯證處理交通事故引發的矛盾糾紛,做到思想教育、政策引導和依法懲處相結合,形成良好的交通事故調處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