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認識交通事故現任強制險

導讀: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除了《條例》規定的個別事項外,交強險的賠償范圍幾乎涵蓋了所有道路交通責任風險。原商業三責險期滿后,應及時投保交強險。道路交通事故具有突發性。那么全面認識交通事故現任強制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除了《條例》規定的個別事項外,交強險的賠償范圍幾乎涵蓋了所有道路交通責任風險。原商業三責險期滿后,應及時投保交強險。道路交通事故具有突發性。關于全面認識交通事故現任強制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什么是交強險?
交強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二、交強險和現行商業三責險有何差異?
1、賠償原則不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而商業三責險中,保險公司是根據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應負的責任來確定賠償責任。
2、保障范圍不同。除了《條例》規定的個別事項外,交強險的賠償范圍幾乎涵蓋了所有道路交通責任風險。而商業三責險中,保險公司不同程度地規定有免賠額、免賠率或責任免除事項。
3、具有強制性。根據《條例》規定,機動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同時,保險公司不能拒絕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4、經營原則不同。根據《條例》規定,交強險實行全國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費率,保監會按照交強險業務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的原則審批費率。
5、交強險實行分項責任限額。
三、交強險制度何時開始實施?什么人需要購買交強險?
根據《條例》規定,交強險制度于2006年7月1日起實行。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自施行之日起3個月內要投保交強險,并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志。
四、原已投保的商業三責險是否有效?
在2006年7月1日交強險制度實施前,已購買商業三責險并且保單尚未到期的,原商業三責險保單繼續有效,駕駛人應隨車攜帶保單原件或加蓋保險公司“保單專用章”或“業務專用章”的保險單(業務留存聯)復印件,備查。原商業三責險期滿后,應及時投保交強險。
五、什么是交強險責任限額?
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交強險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其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分別按照以上三項限額的20%計算。即死亡傷殘無責賠償限額10000元、醫療費用無責賠償限額1600元、財產損失無責賠償限額400元。
六、交強險采取什么方式“獎優罰劣”費率浮動?
根據《條例》規定,交強險費率水平將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掛鉤,安全駕駛者可以享有優惠的費率,交通肇事者將負擔高額保費。
七、交強險可以購買多份嗎?
每輛機動車只需投保一份交強險。投保人需要獲得更高的責任保障,可以選擇購買不同責任限額的商業三責險。
八、交強險的保險期間有多長?
《條例》規定,交強險的保險期間為1年。僅有四種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內的短期交強險:
1、境外機動車臨時入境的;
2、機動車臨時上道路行駛的;
3、機動車距規定的報廢期限不足1年的;
4、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什么情況下保險公司將墊付受害人搶救費用?
道路交通事故具有突發性。為了確保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條例》規定,對于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將在交強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搶救費用。同時對于墊付的搶救費用,保險公司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十、什么情況下救助基金將墊付受害人搶救費用?
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
十一、投保人購買交強險有何注意事項?
投保人購買交強險要注意以下事項:
1、投保時,投保人應當如實填寫投保單,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重要事項,并提供被保險機動車的行駛證和駕駛證復印件;
2、簽訂交強險合同時,投保人應當一次支付全部保險費。不得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之外,向保險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3、應當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志。
4、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機動車因改裝、加裝、使用性質改變等導致危險程度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并辦理批改手續。
5、交強險合同期滿,投保人應當及時續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險單。
6、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并在事故發生后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同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協助保險公司進行現場查勘和事故調查。發生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十二、投保后被保險人應該注意什么?
1、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指定位置放置交強險標志。交強險標志遺失或損毀,應及時到保險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2、在交強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機動車因改裝、加裝、使用性質改變等導致危險程度增加,您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并辦理批改手續。
3、交強險的保險期為1年。合同期滿,應及時續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險單。保險公司不能拒絕承保、不得拖延承保。
十三、出險后被保險人應該注意什么?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您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及時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
2、及時通知保險公司;
3、積極協助保險公司進行現場查勘定損和事故調查。
十四、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您在索賠時應當向保險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強險的保險單;
2、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
3、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5、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的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page]
6、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
7、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關的證明和資料。
十五、交強險保單遺失后應如何補辦?
交強險保單發生遺失的,需由被保險人申請,保險公司應向其提供2份交強險保單(業務留存聯)復印件,并分別加蓋“保單專用章”或“業務專用章”。其中,一份由被保險人留存;一份用于辦理車輛注冊登記等相關手續使用,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留存。
十六、未注冊登記機動車如何投保交強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