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是怎么進行賠付

導讀:
故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12.2萬元內不按分項限額賠償,可充分保護該類交通事故受害人權益。那么交強險是怎么進行賠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故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12.2萬元內不按分項限額賠償,可充分保護該類交通事故受害人權益。那么交強險是怎么進行賠付。關于交強險是怎么進行賠付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隨車攜帶機動車輛《三證一單》的清晰復印件、即車主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大單。在此特別提醒大家,現在許多保險公司的保險小卡已不在作為理賠憑證。
(二)出險及時報案非常重要,尤其是重大事故。撥打保險公司報案電話時需要提供保單號碼、出險時間、地點、事故性質等基本情況。
(三)臨時牌照車輛一般只辦理了短期交強保險,且有規定路線和時間,在規定以外的路線和時間發生的意外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賠付責任。
(四)車輛異地出險時,及時報保險公司,由出險地定損人員進行代查勘定損。賠付費用一般按出險地的行業標準估價,若有局部損壞回到投保地才發現的,這部分的修理費用保險公司可補定損賠償。
(五)被保險人如果要委托修理廠辦理賠,或將事故賠償費直接劃給修理廠的,應親自簽訂授權委托書,并報保險公司備案。每次修理時,與修理廠簽訂質量合同,這樣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條例》均規定了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這里的限額指一次事故的最高限額,并沒有區分死亡傷殘、醫療費用、財產損失等分項限額。
第二,《條例》也明確了國家制定并頒布該條例是為保障機動車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
第三,依據《保險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按分項賠償是加重被保險人義務、減輕保險人責任的條款,應認定為無效。
第四,《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屬上位法,而《條例》是國務院制定的,屬下位法,根據法律的適用原則,上位法優于下位法,即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賠償受害人,只要不超過12.2萬元均應賠償,不按分項限額處理。
交強險是國家強制的險種,只有購買了交強險才能給予登記,而且簡單地講,交強險你不買,就不能上路,也就是你有車也等于沒車。
《交強險條例》第39條規定:機動車未投保交強險的,一旦被查,可處投保最低責任限額的保險費2倍的罰款。通俗來講就是違章被抓要懲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