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強制基礎保險費率是多少

導讀: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保監會應當每年對保險公司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情況進行核查,并向社會公布;根據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總體盈利或者虧損情況,可以要求或者允許保險公司相應調整保險費率。而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車的交強險保費為950元。那么交通事故責任強制基礎保險費率是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保監會應當每年對保險公司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情況進行核查,并向社會公布;根據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總體盈利或者虧損情況,可以要求或者允許保險公司相應調整保險費率。而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車的交強險保費為950元。那么交通事故責任強制基礎保險費率是多少。關于交通事故責任強制基礎保險費率是多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保監會應當每年對保險公司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情況進行核查,并向社會公布;根據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總體盈利或者虧損情況,可以要求或者允許保險公司相應調整保險費率。"
根據《交強險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并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在2008年的2月1日零時起執行新的交強險,由此交強險的責任限額(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額)為12.2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將為1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另外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情況下,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而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車的交強險保費為950元。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醫療費用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