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購買交強險出了事故交警如何處理

導讀:
并且不投保交強險會導致車輛不予年檢,不得上路行駛,一旦發現,要進行扣分、沒收駕照、罰款等處罰。后依照規定補辦交強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綜上所述,車輛未投保交強險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車方應先在交強險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其余部分按照侵權責任認定和劃分承擔。那么未購買交強險出了事故交警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并且不投保交強險會導致車輛不予年檢,不得上路行駛,一旦發現,要進行扣分、沒收駕照、罰款等處罰。后依照規定補辦交強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綜上所述,車輛未投保交強險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車方應先在交強險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其余部分按照侵權責任認定和劃分承擔。那么未購買交強險出了事故交警如何處理。關于未購買交強險出了事故交警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強險(全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二、未購買交強險出了事故交警如何處理
根據規定,交警要對未購買交強險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所有人進行處罰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中:
第三十九條: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第四十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沒有按規定繳納交強險的,該機動車輛會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并處以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保險費的2倍罰款。只有在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按規定補辦交強險后,車輛才予以退還。并且不投保交強險會導致車輛不予年檢,不得上路行駛,一旦發現,要進行扣分、沒收駕照、罰款等處罰。
三、未購買交強險的后果
1、若查出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扣留機動車,并通知其投保,處罰其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后依照規定補辦交強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2、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志的,公安交管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保險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
“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不是同一人,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綜上所述,車輛未投保交強險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車方應先在交強險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其余部分按照侵權責任認定和劃分承擔。這既是眾多法律要求車輛購買交強險的法律統一性規定,也是最新司法解釋的規定。
購買交強險是為了在發生車禍時能夠轉移一定的風險,但是有的人卻存在僥幸心理,認為交強險過期了并沒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實際上這樣只會讓自己在發生意外的時候承擔更多的風險,同時還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