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保險賠償協議書范本

導讀:
本協議一式七份,甲乙雙方每人各執一份。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大損失的行為。那么交通事故死亡保險賠償協議書范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本協議一式七份,甲乙雙方每人各執一份。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大損失的行為。那么交通事故死亡保險賠償協議書范本。關于交通事故死亡保險賠償協議書范本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在住址:
乙方:姓名:性別:年齡:戶籍所在地:
現在住址:
事件概括:年月日時分,駕駛車(牌照號)由行至公路公里處時,與前面正常行駛的車(牌照號)相撞,造成當場死亡。現(甲方)與(乙方)就死亡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死亡賠償金、喪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共計人民幣萬元,大寫萬元)。
二、甲方將上述萬元于本協議簽訂后當日付給乙方萬元,剩余的萬元于年月日前一次性付給乙方。
三、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后,由乙方二人內部自行分配、處理,其分配、處理的方式、后果與甲方無關。
四、甲方履行付款義務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
五、甲方履行二次(最終)付款義務后,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結果亦由首先提出方自行承擔,另一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的。
八、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共七人簽字時生效。本協議一式七份,甲乙雙方每人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一)主體要件方面: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即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一切直接從事交通運輸業務和保證交通運輸的人員以及非交通運輸人員均可構成該罪的主體。
(二)在主觀要件上本罪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
交通肇事罪屬于過失犯罪罪名,在主觀上只能是過失,如果行為人在主觀上存在故意,那么就不是該種犯罪,而是相應地構成其他故意犯罪了,在處罰方面也比該罪要嚴重得多。
(三)在客體要件上,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的安全。
(四)客觀要件。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大損失的行為。由此可見,本罪的客觀方面是由以下4個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組成的:
1、必須在交通運輸中實施了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
2、必須發生重大事故,存在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
3、嚴重后果必須由違章行為引起,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4、違反規章制度,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必須發生在交通運輸活動過程中。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檢驗、鑒定、評估機構、人員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托或者當事人委托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鑒定、評估。檢驗、鑒定、評估結果確定后,應當出具書面結論,由檢驗、鑒定、評估人簽名并加蓋機構印章。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鑒定結果后二日內將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后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鑒定。
3、當事人對自行委托的檢驗、鑒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評估結論后三日內另行委托檢驗、鑒定、評估,并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4、申請重新檢驗、鑒定、評估以一次為限。重新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相同。
5、評定書。評定人評定結束后,應制作評定書并簽名。評定書包括一般情況、案情介紹、病歷摘抄、檢驗結果記錄、分析意見和結論等內容。
6、不同的鑒定機構對同一鑒定對象出具多份鑒定結論,若各鑒定機構均具有法定鑒定資格時,應依據鑒定機構級別的高低,一般應采信高一級別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排除那些級別較低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




